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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2026-11-06
****分局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县农村供水水站提升改造-塔石水厂 | **省**市**县石佛乡 | **** | **水厂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气浮、陶瓷膜车间1座,二级泵房1座,次氯酸钠加注间1座,排水排泥池1座,浓缩池2座,平衡池及脱水机房1座,综合楼1座,以及相应的总平面设计和配套的电气、自控等系统。 | 已按照要求信息公开。 |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文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 | 废水:脱泥废水经浓缩、压滤、脱水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同定期由槽车外运到龙****处理厂处理;化学洗废水收集至中和池,中和pH后外运至龙****处理厂处置。 固废:化验室废液及废试剂瓶、废机油、废机油桶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污泥脱水后暂存在污泥料仓定期委托有处理能力单位综合利用;一般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陶瓷超滤膜由厂家更换后回收处理;含油抹布和废手套、员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噪声:厂区合理布局,采取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 |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6年11月6日至2026年11月13日
联 系 人:****环境局**分局环****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0-****937
通讯地址:**县东华街道伯珍路18****服务中心环保审批服务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决定可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