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清市城南街道南山社区文化设施管理房建设项目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的公示

审批
浙江-温州-乐清市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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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文化设施管理房建设项目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11-06

关于****文化设施管理房建设项目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的公示

一、结论

****文化设施管理房建设项目位于****,中心坐标为东经120.954741°,北纬28.094296°,占地面积为1409.34 m2,四至范围:**林地,北至林地,西至林地,南至道路。地块历史为林地、农村道路,现状为平整后的空地。根据《**市城南街道三调局部图》,本地块土地现状为乔木林地,农村道路,灌木林地。根据2025年3月的《****(万岙村)局部地块村庄规划》,项目地块今后****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704),该地块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中的居住用地(07),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36600-2018)中规定的第一类用地,属于**省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 892-2022)以及《**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浙环发〔2024〕47号)规定的敏感用地。

综合现有资料、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的结果和分析,调查地块历史上未曾涉及工矿企业用途、规模化畜禽养殖、有毒有害物质贮存或输送,未曾涉及生态环境污染事故、废水排放、固体废物堆放 固体废物倾倒或填埋,****实验室检测结果表明不存在土壤污染迹象,无相邻地块污染直接影响,调查地块调查资料齐全,能够排除污染可能性。因此,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技术导则》(HJ25.1-2019)、《**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浙环发〔2024〕47号)等规定,认为调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接受,调查活动结束,****文化设施管理房建设项目地块****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704)开发利用。

二、建议

(1)应加强本地块环境管理和监管,落实各项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防止土壤地下水污染的发生,如防止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外来土壤在地块内的非法倾倒、填埋等;

(2)地块使用过程中,做好污染防护措施,防止造成外来污染;

(3)由于土壤污染的隐蔽性,任何调查都无法详细到能够排除所有风险,地块责任单位在后续地块调查和利用过程中需落实**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浙环发〔2024〕47号)等文件的要求。该地块后续调查阶段若遇到异常情况如发现土壤异味、变色或检测超标,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需要1****生态环境局,并停止施工、隔离污染区域,在上报的同时应请专业环境检测人员进行应急检测,并根据最终检测结果制定后续工作程序。

三、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市城南街道万岙集体经济组织

通讯地址:**市城南街道宁康西路367号

联系人:金建新 电话:130****2550

四、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中环****公司

通讯地址:**市**区梧田街道凤西路20号

联系人:王作芬 联系电话:137****9557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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