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中医院使用医用射线装置应用项目

审批
浙江-湖州-长兴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5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11-05

项目名称 ****使用医用射线装置应用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长**雉城街道长吕路99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
63.9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胡国强
联系人 李少卿 联系电话 158****2081
项目投资(万元) 300 环保投资(万元) 3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11-25
建设性质 扩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72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项中销售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放射源的;使用Ⅳ类、Ⅴ类放射源的;医疗机构使用植入治疗用放射性粒子源的;销售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销售Ⅱ类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
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建设内容 医院新购置了1台DR机、1台双能X射线骨密度仪及1台口腔CT机,****医院门诊楼一层放射科3号机房、门诊楼一层放射科4号机房和2#楼二层口腔科口腔CT室2内。 二、建设规模 1、本次新增射线装置使用规模 (1)uDR 760i 型 DR机,最大管电压150kV,最大管电流800mA,使用位置放射科3号机房(原放射科3号机房内的MXHF-1500DR型DR机已报废)。 (2)PRIMUS-P型双能X射线骨密度仪,最大管电压83kV,最大管电流3mA,使用位置放射科4号机房(原放射科4号机房内的DPX Bravo型双能X线骨密度仪已报废)。 (3)HiRes3D-Plus型口腔CT机,最大管电压100kV,最大管电流10mA,使用位置口腔CT室2(原口腔科牙片机房内的MSD-Ⅲ型牙片机已报废,并将机房更名为“口腔科口腔CT室2”)。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辐射环境影响 环保措施:
环保措施:一、污染防治措施1、机房防护设计:各射线装置设有单独的机房,各机房满足使用设备的空间要求和辐射防护要求。各机房内布局合理,避免有用线束直接照射门、窗和管线口位置。2、警示标识:各射线机房受检者候诊门外1m处设置有黄色警戒线,告诫无关人员请勿靠近;各辐射工作场所已设置工作指示灯和电离辐射标志并有中文说明,注明工作时严禁人员入内。3、通风装置:各射线机房吊顶上方设置有动力排风装置,并保持良好的通风。4、照射剂量控制:根据DR机、双能X射线骨密度仪、口腔CT机的实际工作情况配备有升降式铅挡板、铅帽、铅围脖、铅围裙、铅方巾等防护用品,为受检病人的非检查部位提供遮挡,尽量减少受照剂量。5、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医院已为本项目配备个人剂量计7个、升降式铅挡板1个、铅方巾1件、铅衣4件、铅围裙1条、铅围脖4个、铅帽4顶。二、安全管理措施1、有专职管理人员负责辐射安全管理。2、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设备检修维护制度、射线装置使用登记制度、人员培训计划、监测方案。3、辐射事故应急措施。4、个人剂量监测、个人剂量档案、职业健康体检、个人健康档案。5、本项目7 人参加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培训。
承诺:**** 胡国强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胡国强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365。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