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11月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审批
浙江-绍兴-新昌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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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2026年11月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10万套换热器、风机、精密加工件等制冷部件技术改造项目

**县**街道泰坦大道95号

****

项目总建筑面积32286.95平方米;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5万元。项目建成后年产5万件神经介入医疗器械研发及生产技改项目年产10万套换热器、风机、精密加工件等制冷部件技术改造项目

无需公众调查。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非甲烷总烃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去除后高空排放;喷漆废气经水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后高空排放。

废水:电泳涂装废水、纯水制备****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由化粪池处理,处理达标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固体废物:一般固废委托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处置;厂区内设置2间危险废物暂存库,按照危险废物种类和特性进行分区贮存;项目危险废物应依法进行申报登记,并按相关要求进行收集、贮存、运输,实施全过程监管,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设立固废台账管理制度。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噪声: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做好隔声减振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11月6日至2026年11月12日(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75-****045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