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11月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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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阿斯克****公司年产420万平方米硅酸钙保温件、30万件装配式保温件改扩建项目

嵊****工业园区

**阿斯克****公司

现因发展需要,企业拟在现有厂区内实施改扩建项目,具体内容如下:⑴通过购置粉末制品液压机、全自动保温板成型机等设备,采用搅拌混合、压制成型、干燥固化等工艺,新增年产 30 万件装配式保温件(珍珠岩保温板)的生产规模。⑵考虑现有项目原料生石灰消解过程及废纸箱、毛线头、玻璃纤维原料切割处理过程会产生粉尘,因此本项目实施后,企业拟将生石灰委外消解成成品石灰浆后进场,同时改用外购成品纸浆、棉纤、玻璃纤维进行相应原料替代。同时为提高**利用率,新增切割机及破碎机,对产生的不合格品进行切割破碎后回用。除此之外,现有项目产品方案及其余工艺均不变。

本项目未开展公众调查。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水厂(二期)处理;排放口规范化设置。

废气:现有项目:燃煤锅炉废气经SNCR-SCR脱硝装置+高效布袋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法烟气脱硫装置+湿电除尘器处理,尾气经45m高排气筒(排气筒编号:DA001)高空排放。煤场粉尘无组织排放,洒水抑尘。

煤场粉尘:洒水抑尘,废气无组织排放。

石灰粉尘:经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拟将现有生石灰委外消解成成品石灰浆后进场,本项目实施后,现有项目不再产生石灰粉尘。本项目新增以下废气处理措施:①切割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汇入“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尾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②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汇入“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尾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3、DA004)高空排放。③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屋顶高排气筒(DA005)高空排放。

噪声:合理布置厂区,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不得布置在厂界周围。对产噪设备和车间落实降噪、隔声、减振治理。加强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设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废布袋、一般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在室内一般固废堆场分类堆放暂存,****公司综合利用;食堂收集废油收集后定期委托餐厨垃圾资质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将危废收集后暂存于密封容器中,分类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并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11月5日至2026年11月12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6822、1234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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