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002********261
二、合同名称:****第四次**农业普查技术指导服务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第四次**农业普查技术指导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地 址:海洲西路226号1号楼
联 系 方 式:184****7961
供应商(乙方):****
地 址:**市硖石街道水月亭东路500号鹃湖科技创新园7幢301室-2
联 系 方 式:159****3389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第四次**农业普查技术指导服务
服务要求:1.成交供应商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2.成交供应商应自行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安全责任,采购人任何情况下均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3.成交供应商负有保密责任,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未经采购人同意,关于本项目的任何情况均不得私自对外发布或散播,否则,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4.成交供应商应妥善保管和保护由采购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等。
5.供应商保证本项目投标文件及项目技术成果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须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6.成交供应商按照项目实际需求,配合采购人进一步完善成果细节。
7.本项目实施所产生的所有数据、分析结果等成果所有权、使用权和知识产权以及由此衍生的一切权利均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扩散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留存,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未经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和使用本项目的成果。采购人有权公开展示编制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及其他形式介绍、展示、评价编制成果。
8.成果通过审核前,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同意都无权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展示编制成果。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服务地点:****
七、验收日期:2026-11-05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任静波,葛东骏,徐诚,沈晓林,陈诗怡
九、验收意见:****第四次**农业普查技术指导服务采购项目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