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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二期****基地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南区)产业园A-16地块建设工程 | 项目代码: | **** | ||
| 招标人: | 名称:**** | 代理机构: | 名称:****(普通合伙) | ||
| 地址:**省/**市/**区**省**市**区星海街道**十六路481号 | 地址:**省/**市/**区永中街道**西路587号龙跃大厦1602、1603室 | ||||
| 联系人:蔡良洁 | 联系人:黄聪明、邵晓锋 | ||||
| 电话:0577-****1297 | 电话:0577-****7782 | ||||
| 标段(包)名称: | **二期****基地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南区)产业园A-16地块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 标段(包)编号: | A330********097****1001 | ||
| 澄清、修改对象: | 招标文件 | ||||
|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 澄清通知内容:一、投标人提问的回复: 问题1:本项目招标文件、总平面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 2026 年 10 月 12 日版设计方案文本时,发现各资料所载项目规模不一致:招标文件载明总建筑面积 195923㎡(地上 192423㎡、地下 3500㎡,设有地下室);招标提供总平面图载明总建筑面积 148974.66㎡,无地下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总建筑面积 159489.45㎡,无地下室;2026 年 10 月 12 日设计方案文本载明总建筑面积 166866.46㎡,无地下室。 上述文件总建筑面积偏差较大,且有无地下室存在矛盾,将直接影响基坑、人防、抗浮、地下机电消防等工程范围,对技术标施工部署、专项方案、**配置及进度计划编制造成重大影响。现提请招标人澄清,明确本项目最终建设规模、是否设置地下室,并确定投标文件编制唯一依据。 答:总建筑面积148974.66㎡,地上建筑面积148974.66㎡,无地下室。具体参照“2026.****.26全咨招标用图纸及说明”文件。 问题2:本项目招标文件中项目建设规模为:总建筑面积19592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92423㎡,地下建筑面积3500㎡,而项目初步设计文件中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78974.6㎡,且明确说明无地下室。请明确项目规模具体以哪个为准 答:总建筑面积148974.66㎡,地上建筑面积148974.66㎡,无地下室。具体参照“2026.****.26全咨招标用图纸及说明”文件。 二、本次澄清修改公告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本公告内容与原招标文件约定不一致,以本次澄清修改公告为准。;招标文件修改内容: 无 | ||||
| 行政监督机构: | ****住建局) | 电话: | 0577-****6717 | ||
| 信息来源: | **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跳转) |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 2026-11-05 12:49:1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