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采购公示】****电厂脱硫石膏直采项目
**区域脱硫石膏直接采购公示
为保障**区域常**方和****公司生产线连续、稳定、合规运行,切实满足脱硫石膏保供需求。****公司****中心结合周边**情况,拟对脱硫石膏物资实施单一来源直接采购。现将本次采购相关情况公示如下,接受各单位及社会公众监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区域脱硫石膏直采项目
2. 项目编号:****
3. 采购物资:脱硫石膏
4. 需求单位:****,****公司(虎山/高新)
5. 采购数量:计划采购总量10万吨,实际供货量以现场生产需求为准。
6. 服务期限:2026年11月至2027年6月30日,具体起止时间以正式合同约定为准。
7. 质量技术指标:SO3≥40 %,结晶水≥16 %,外水份≤ 12 %,氯离子≤ 0.3 %;
二、项目采购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100万元。
三、直接采购理由
****电厂检修,石膏产量降低,为保证石膏供应量,****电厂作为脱硫石膏来源点,根据**材料非招标实施细则第七章第二十九条第四点需要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对施工或功能配套要求产生影响。及第六点为保障重点战略物资的稳定供应,需签订长期协议进行定向采购。可采用直接采购。
四、拟定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电厂成交公示及唯一委托函,购销合同)
五、公示期限
本项目公示期为3个自然日,自公示发布之日起生效。
六、公示与异议处理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次采购方式、拟定供应商存在异议,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实名方式提交异议材料,明确列明异议事项、事实理由及相关佐证依据。逾期提交、匿名提交或无有效佐证材料的异议,一律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圆 联系电话:139****7480
八、其他事项
本次直接采购工作严格遵循公开透明、合规审慎、择优履约的原则开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公司采购管理流程,与拟定供应商开展商务谈判及后续合同签订工作。
特此公示。
****公司****中心
202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