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年处理2万吨废塑料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审批
浙江-温州-平阳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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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年处理2万吨废塑料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11-05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

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年处理2万吨废塑料项目

**县麻步镇五七省道北侧A03、A04地块生产车间三一层

****

总租赁面积2500平方米,年产2万吨废塑料

2026年10月28****环境局**分局网站刊登了《关于受理年处理2万吨废塑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告》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挤出设备冷却水、产品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淋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定期更换以危废计。

废气:投料、破碎废气:经配套布袋除尘处理后排放

挤出废气:于挤出机上方设置集气罩进行收集,收集后与经水喷淋+除湿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高排放(DA001)

噪声:注意设备维护,车间内合理布局,做好隔声降噪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时间。

固废:项目固体废物废过滤棉、喷淋废液、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废弃包装材料、废滤网(含熔融残渣)收集后委托处理,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11月5日至2026年11月1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5981

通讯地址:****环境局**分局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环境局

2026年11月5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