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出让单位:**** 出让代理:****
竞价公告
| (李家镇沙墩头村北坑源沿溪营地项目-北坑源部分余方处置)项目产权交易公告 | |||
| 项目编号 | **** | ||
| 交易项目名称 | 李家镇沙墩头村北坑源沿溪营地项目-北坑源部分余方处置 | ||
| 产权类型 | 其他 | 交易方式 | 竞价 |
| 标的基本情况 | 项目过程中产生余方,主要为鹅卵石与黄砂混合料1939.4立方米。 |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6年11月05日9时 | ||
| 报名结束时间 | 2026年11月11日16时 | ||
| 标的编号 | ****-001 | 标的名称 | 李家镇沙墩头村北坑源沿溪营地项目-北坑源部分余方处置 |
| 起始价 | 32000元 | 加价规则 | 200元/次或其整数倍 |
| 保证金 | 10000元(银行账号转账支付,不得使用现金、支付宝、微信方式支付,建议您在报名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完成保证金转账,以免因到账和关联问题而错过报名) | 是否优先权 | 否 |
| 竞买人条件 | 企业 | ||
| 报名须知 | 1.竞得人外运土石方工期为合同签订后 30 天;2.买受人自行装车;3.地磅、过水池由买受人自行负责;4.运输车辆要求带准运证的绿色渣土车;5.运输时间 8:00-17:00,其余时间清运需征得李家镇书面同意意见; | ||
| 付款方式 | 1.竞得人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产权人签订合同并付清成交款。 2.成交款帐户(户名:****财政局财政专户,开户行:工行**支行,账 号:120********14426716;户名:****财政局财政专户,开户行:建行**支行,账号:330********050007021-8888;户名:****财政局财政专户非税电子缴款账户,开户行:农行**支行,账号:190********004********00008;户名:****财政局财政专户,开户行:中行**支行, 账号:384****48024;户名:****财政局财政专户,开户行:交行**支行,账号:303********014********88888;户名:****财政局财政专户,开户行:农商行**支行,账号: 201********6241000023;户名:****财政局财政专户,开户行:**银行**支行,账号: 731********966-666666;户名:****财政局财政专户,开户行:邮储银行**支行,账号:100********0010001)。 | ||
| 注意事项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6年11月12日9时 | ||
| 竞价结束时间 (延时阶段除外) | 2026年11月12日15时 | ||
| 保证金缴纳账户 | 户 名:**市****办公室产权类 | ||
| 开户行:****银行****公司洋溪支行 | |||
| 账 户:201********8604000002 | |||
| 竞买人预交标的保证金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保证金只允许用户****银行账号转账支付,不得使用现金支付,****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竞买人保证金退还一律按照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时的路径、银行账号“原路返还”。报名多个标项的,保证金须按标项分笔缴纳,不得叠加。联系电话:0571-****8257 建议您在报名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完成保证金转账,以免因到账和关联问题而错过报名。 | |||
| 保证金退付 | 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未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按原路径无息退还;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在上传合同后的3个工作日内按原路径无息退还。 竞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竞得人自身原因放弃成交资格的; (二)逾期无故拒签合同的; (三)不履行报价承诺的; (四)提供虚假材料的; (五)发生其他违规或违约情况的。 若前述保证金、赔偿金仍不能弥补产权所有人损失的,产权所有人有权要求竞得人就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若竞买人使用现金缴纳导致无法原路返还、不能及时退回,或****银行账号因为被注销等账号原因导致保证金无法原路返还、不能及时退付,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 ||
| 产权所有人 | 名称 | **** | |
| 联系人及电话 | 汪女士 177****0315 | ||
| 交易机构 | 名称 | **** | |
| 交易平台 | 名称 | **市国有(集体)产权交易网上竞价平台 | |
| 联系人及电话 | 0571-****8250/0571-****8257 | ||
| 监督部门 | 名称 | ******局 | |
| 联系人及电话 | 陈先生 135****116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