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委托****,定于2026年11月11日15时整,在****公司拍卖厅,对以下标的租赁权进行增价式公开拍卖,具体拍卖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
一、 标的情况:
| 序号 | 房产坐落地址 | 建筑 面积(㎡) | 规划 | 单价(元/月/㎡) | 招租底价 (万元/年) | 租赁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产权 情况 |
| 1 | ****广场一层北11号 | 165.60 | 非居住 | 51 | 10.14 | 3 | 3.05 | 有 |
| 2 | 广场路卡口1幢二层201室 | 606.76 | 办公 | 15 | 10.93 | 3 | 3.28 | 无 |
| 3 | 飞霞南路942-2号 | 102.46 | 商业 | 60 | 7.38 | 3 | 2.22 | 无 |
| 4 | 飞霞南路942-1号(现门牌飞霞南路942,944号) | 126.66 | 商业 | 40 | 6.08 | 3 | 1.83 | 无 |
| 5 | **里大厦2幢201室 | 763.06 | 办公 | 15 | 13.74 | 3 | 4.13 | 无 |
二、意向竞买人条件:
(一)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为企业法人的(国有单位除外),最大股东要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如最大股东为企业的须追加该企业的最大股东作为连带保证人,如追加的连带保证人还是企业,须再追加一名自然人作为连带保证人,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已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和“城发集团租赁”失信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租活动。
(四)不得以联合体报名。
(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公开拍卖招租相关事项:
(一)有意竞买者,个人凭身份证、单位凭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章及本公告交易条件中的相关材料****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二)竞买保证金:各标的对应的竞买保证金详见表格,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账号:756********0008655,开户行:**银行**支行)。
(三)报名期截止,若只有一家合格竞买人报名,则该竞买人即被确认为受让方,受让方在报名时的报价即为成交价格。
(四)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根据成交确认书约定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足额缴至出租方账户(户名:温****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公司**分行,账号:760********573034),并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凭交款凭据同出租方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办理房产移交手续,租期从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后的次日开始计算。
(五)项目成交后在“浙交汇”平台信息披露规定的时间内,受让方不按所报价格及本标的挂牌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以及履行相关义务的,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出租方有权将标的物重新挂牌招租,重新挂牌成交价格低于本次成交价格,且竞价保证金没收后仍不足以弥补出租方损失的,受让方应补足差额;如重新挂牌成交价格高于本次成交价格,利益归出租方所有,且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租金无递增,并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付清,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成交价的30%(向上取整至佰位)。
(七)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八)若报名期内没有产生意向竞买人的,在不变更公告条件下,以*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个周期即第一个周期2026年11月11日至2026年11月17日下午5时止,第二个周期2026年11月18日至2026年11月24日下午5时止,第三个周期2026年11月25日至2026年12月1日下午5时止,重新接受意向竞买人报名,办理相关手续及缴纳竞买保证金,拍卖会时间在报名时告知。
四、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看样时间(资产展示安排):2026年11月4日上午9时起至2026年11月10日下午5时止
咨询、报名地点:**市黎明西路**大厦1609室
看样地点(资产展示地址):标的所在地
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3877
产业集团咨询电话:0577-****3933
产业集团纪检监察电话:0577-****2556
城发集团业务举报:0577-****6657
城发集团纪检举报:0577-****8983
****中心纪检监督电话:0577-****2002
温****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
202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