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11-04 14:22 |
关于拟对****X射线数字成像检测设备应用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建示[2026]87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我局拟对****X射线数字成像检测设备应用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予以公告。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告日期内,向本局反映。
| 项目名称 | ****X射线数字成像检测设备应用项目 | |||||||
| 建设单位 | **** | 项目负责人 | 黄良斌 | |||||
| 环评机构 | 卫康环保****公司 | |||||||
| 建设性质 | 新 | √ | 改 | 扩 | 投 资 | 135万元 | ||
| 建设地点 | **省**市沙门镇**南路46号 | 用 地 | 不新增占地 | |||||
| 项目概况 | 为保证产品质量和生产的安全,公司拟在综合楼一层东**检测室内购置1台X射线数字成像检测设备,对公司生产的转向节进行无损检测。 | |||||||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按规定以网站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公众参与期间未收到环保相关意见和建议。 |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
| 周边情况、敏感点、废水排向 | 项目评价范围内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 本项目拟建X射线数字成像检测设备探伤铅房西北侧50m内为综合楼一层办公区;东北侧50m内由近及远依次为综合楼一层办公区、厂区道路、**南路、**澳****公司;东南侧50m内由近及远依次为综合楼门厅、厂区道路、1#厂房;西南侧50m内由近及远依次为厂区道路、2#厂房;探伤铅房上方为综合楼二层至六层;下方无地下室。 本项目不涉及新增废水。 | |||||||
| 主要污染物 产生情况 | 本项目主要污染因子为X射线、臭氧和氮氧化物。 | |||||||
| 主要污染 防治措施 | 本项目X射线数字成像检测设备采用设备自带的防护铅房进行实体屏蔽。探伤铅房外尺寸为2925mm(长)×2162mm(宽)×2935mm(高),东南侧防护墙为4mm钢结构外壳内敷设60mm铅板,西北、东北、西南侧防护墙、顶棚及底部为4mm钢结构外壳内敷设35mm铅板。探伤铅房内部、操作台上方、探伤铅房上方均设有显示“预备”和“照射”状态的指示灯和声音提示装置,并与X射线机联锁;防护门上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采用电动移门,并设置门机联锁;探伤铅房内及操作台设置紧急停机按钮等;本项目拟配备1台便携式X-γ剂量率仪、2枚个人剂量计和2台个人剂量报警仪。 在落实以上辐射安全措施后,在落实以上辐射安全措施后,本项目的辐射安全措施能够满足《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 117-2022)的要求。 | |||||||
一、公告时间:( 2026年11月5日 ~ 2026年11月11日)
二、反映方式:本公告期间,你如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你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本公告期内以电话、传真、信件方式向我局反映。
三、联系方式:电子信箱:E-mail:****@163.com
电话:0576-****0599 传真:0576-****0599
通信地址:****中心****环境局**分局行政审批科 邮编:317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环境局
202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