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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省******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安**)2026年度人工造林标段4(天荒坪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1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第四章 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中“团队力量” | 1、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具有退化林修复、森林抚育、松材线虫病除治、人工造林(不含园林绿化)等与本项目相关工作经验的,每个项目得2分,本项最高得8分。 注:1.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及对应任意一次结算发票和支付凭证,未提供不得分;2.投标截止日期前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如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信息的,另附甲方开具的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3.同为**省******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安**)需林业主管部门出具竣工证明并加盖部门公章。 | 1、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具有退化林修复、森林抚育、松材线虫病除治、人工造林(不含园林绿化)等与本项目相关工作经验的,每个项目得2分,本项最高得8分。 注:1.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及对应任意一次结算发票和支付凭证,未提供不得分;2.投标截止日期前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如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信息的,另附甲方开具的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 |
| 2 | 第四章 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中“类似项目业绩” |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类似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高得1分。 注:1.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及对应任意一次结算发票和支付凭证,未提供不得分;2.同为**省******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安**)需林业主管部门出具竣工证明并加盖部门公章。3.同一项目,项目负责人业绩与企业业绩不重复计分。 |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类似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高得1分。 注:1.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及对应任意一次结算发票和支付凭证,未提供不得分;2.同一项目,项目负责人业绩与企业业绩不重复计分。 |
更正日期:2026年11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安**天荒坪镇山河村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7****0965
质疑联系人:张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80****00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安**芜园西路169号广都嘉园8****办公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姚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808
质疑联系人:朱书伟
质疑联系方式:198****8797
3.****管理部门
名 称:****财政局
地 址:安****路**五区188号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2-****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