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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建设局委托,将其名下资产以挂牌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基本情况(标的物以现场勘察的实物为准):
| 标的 序号 | 资产名称 | 资产概况 | 竞买保证金(元) | 挂牌起始价 |
| 1# | 中医院医疗设备一批 | 达到设备使用年限,无法修复使用 | 2000 | 8873元 |
| 2# | 中医院电脑、打印机等一批 | 达到设备使用年限,无法修复使用 | 500 | 2133元 |
| 3# | 县住建局固定资产 | 十里铺苗圃3805棵苗木(具体见3#详情) | 20000 | ****840元 |
注:1#-2#竞得人应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并一次性付清成交款。成交款付清后,竞得人须组织相关人员自行将机械设备搬运完毕,搬运、处置等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搬运、处置过程中涉及人身、财产安全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处置方式、处置地点等必须合法合规,竞得的医疗设备不得翻新重新投入临床使用,后果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3#竞得人应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并一次性付清成交款。成交款付清后,****住建局签订资产转让合同,与县住建局、十里铺村(相关承包组)签订7.45亩租地合同权利义务转移三方协议,按期缴清成交价款及9932.34元随附债务款项。
3#详情:2001年1月向十里铺村租赁21.86亩土地用作苗圃,期限至2030年12月31日,原租金已付清。2014年,十里铺村提出原租金与市场价相差较大,经住建局党委研究,按333.3元/亩/年补差,已分三次支付至2026年12月。后因项目建设需要,苗圃中14.41亩土地被纳入征收储备,剩余7.45亩不涉及征收,仍按原合同使用至2030年12月30日,到期前还需补偿7.45亩×333.3元/亩/年×4年=9932.34元租金补偿。苗木资产处置时,该7.45亩土地租赁合同项下剩余权利义务及9932.34元租金补偿债务一并转移给竞得人。本次处置不含土地使用权,不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及农用地性质。十里铺苗圃内现存桂花、香樟、玉兰等各类绿化苗木共计3805棵,评估价值****840元;成交价款为苗木资产价款,不含7.45亩随附债务。随苗木一并转移的租地债务仅为7.45亩正常租赁使用用地剩余租期租金补偿9932.34元。****住建局、芹阳街道、十里铺村确认清单为准。
1.竞得人竞得苗木所有权后,应自行承担场地租赁到期后土地使用协调、苗木日常养护、后续可能移植运输等相关责任和费用;
2.竞得人一并承接7.45亩正常租赁使用用地对应的土地租赁合同项下自交割日起剩余的权利和义务;
3.竞得人承担7.45亩正常租赁使用土地到期前租金补偿款9932.34元,并按合同约定支付;
4.竞得人不承担14.41亩征收储备范围用地退回原租金、租金补偿及相关退款义务。****住建局、芹阳街道、十里铺村另行处理;
5.竞得人报名即视为认可苗木现状、土地租赁现状及7.45亩随附债务清单,不得以苗木现状、7.45亩债务金额、农户协调、土地权属、征收储备等为由拒绝履行或要求降价、退款;
6.涉及税费按税法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7.竞得人应在规定期限内缴清成交价款及7.45亩随附债务款项;
8.土地租赁合同到期后是否续租,由竞得人与土地权属方自行协商。
成交后,7.45亩合同权利义务转****住建局、竞得人、十里铺村(相关承包组)签订三方协议,明确权利义务转移节点、债务金额、支付账户、支付期限。债务转移涉及农户债权人确认的,由芹阳街道、十里铺村负责组织确认;未完成确认的,竞得人应将等额款项支付至指定监管账户,由属地按原渠道代付,确保债务不悬空。成交价款不含该随附债务,由竞得人另行支付至指定账户。
若因出租方内部程序未完成导致转移延迟,由芹阳街道、十里铺村负责协调,但不免除竞得人已确认的9932.34元债务支付义务。
二、出让对象
1#-2#凡符合法律规定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保证竞得的医疗设备不得翻新重新投入临床使用。
3#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相应资金支付能力和苗木经营管理能力。
三、现场踏勘
自公告之日起即行咨询和踏勘。
****联系人:1#程先生 152****0918(628918)
2#汪先生 188****6726(586726)
****建设局联系人:郑女士159****2470(562470)
竞买人对挂牌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在挂牌活动截止前3****中心咨询。否则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各竞买人可在挂牌出让截止时间前自行到现场进行踏勘,具体数量以现场实物数量为准,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节假日除外)。1#-2#标的物存放地点:****办事处**路10号********停车场(设备科报废仓库)。
四、注意事项
1、本次挂牌出让不设保留价,现场报价最高者得。
2、资料获取:
****政府(http://www.****.cn/)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共**交易——交易信息——其他交易——交易公告栏 免费下载,请务必及时下载《出让文件》,了解竞买相关内容,因未及时获知《出让文件》内的相关信息而产生的问题,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3、挂牌截止时间: 2026年11月17日9:30时。
4、各竞买人可携带相关资料在挂牌截止时间前到指定地点进行报价,逾期或申请资料不齐全不予受理。
★需提交的相关资料如下:
(1)法人、其他组织:
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③单位公章。
(2)自然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若为个体工商户,可提供营业执照)。
(3)委托他人代理的,需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据。
(5)《竞买报价单》(报价单中报价金额大写与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以法人、其他组织名义报价的报价单上需加盖公章)。
备注:有效身份证明是指身份证、社保卡、驾驶证、户口簿等。
★报价时间:2026年11月4日至2026年11月17日9:30时(节假日除外,8:30时至11:30时和14:00时至17:00时)。
★报价地点:
①2026年11月4日至2026年11月16日,**县**南路2号6楼(****办事大厅)。
②2026年11月17日,**县**南路2号5楼。
③挂牌截止当天,进入挂牌现场的各竞买人代表人数仅限1人。
5、竞买保证金:见标的基本情况。
6、保证金交纳方式:现金缴款单、汇票、转账或电汇等方式,拒收支票、现金。
特别注意:采用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的:以法人或其他组织名义参与项目的,其保证金必须从对公基本账户转出;以自然人名义参与项目的,其保证金必须从本人账户中转出。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银行****营业部;
账号:201********3517。
缴纳时间:挂牌截止时间前,以银行确****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请提前交纳,否则后果自负)。
7、成交款支付及合同签订:
1#-2#竞得人应该在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3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总价款,并签订合同,同时组织人员进行搬运拆除。
3#竞得人应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并一次性付清成交款,****住建局签订资产转让合同,与县住建局、十里铺村(相关承包组)签订7.45亩租地合同权利义务转移三方协议,按期缴清成交价款及9932.34元随附债务款项。
五、相关事宜
出让方:****
联系人:1#程先生 152****0918(628918)
2#汪先生 188****6726(586726)
出让方:****建设局
联系人:郑女士159****2470(562470)
交易组织机构:****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570-****600
挂牌出让公告网址:http://ww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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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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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六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