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下昆溪小区道路卫生保洁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前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中第三项服务事项里的第四条其他要求
更正后内容: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中第三项服务事项里的第四条其他要求:
1)此项目所涉及的人员食、宿、交通,以及所有的作业工具、车辆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解决。
2)中标人的保洁工作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加强队伍建设和安全教育,避免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工作中,工作人员人身伤害等安全事故或工作人员因违法犯罪造成的法律后果的,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中标人不得将下昆溪小区道路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工作进行全部及部分转包,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立即中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4)采购人应积极支持中标人的清扫保洁工作,在采购人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中标人的清洗保洁工作提供帮助。
5)中标人如未能履行投标承诺、清扫保洁人员不到位、清扫保洁质量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或擅自中止合同等行为的,采购单位有权向中标人收取违约金。
6)中标人因管理不善,造成清扫保洁效果、时效性未达到采购人的标准和要求,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的消扫保洁工作提出整改意见,中标人必须按采购人的要求及时整改。若中标人拒绝整改或者整改措施仍未到位,不能达到投标文件要求的,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
7)中标人人须配合好小区以及相关部门的卫生检查,及时增加保洁人不定时由小区人员进行卫生监督抽查保洁质量情况,如屡次发现仍然保洁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相应处罚、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
8****政府临时性任务,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按采购方安排的工作任务及时完成。
9)遇村两委检查,发现有任何垃圾未清运,临时通知任务,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按采购方安排的工作任务及时完成。
10)参加本项目的环卫工人,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必须在开标前开设工资专用账户;以个体户参与投标的不需要开设工资专用账户。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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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
联系人:周鋆瑶
联系电话:180****2606
地址:浙****中心C幢**502
2.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市**街道下昆溪集体经济组织
联系人:孙**
联系电话:152****8555
地址:**市**街道下昆溪集体经济组织
3.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市**街道公共**交易办
联系电话:188****7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