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司:
你单位《关于****工业园区租赁厂房空间分隔项目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同意实施该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园区租赁厂房空间分隔项目。
二、项目主要内容:本项目厂房总建筑面积约13387平方米,主要对车间隔断、卫生间装修、电力照明安装等配套工程。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概算约为120 万元,建设资金自筹。
四、项目实施单位:**县****公司。
五、项目实施周期:60日历天。
请据此抓紧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相关规定,项目实施中涉及的其他事项请按规定程序与相关部门联系办理。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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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