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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局2026年11月3日拟对《****改扩建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11-03 | |||||||||||||
|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如下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县桥下镇浦石村 建设项目概况:****成立于1994年7月,是一家专业提供溶剂油和化工产品仓储服务的企业。因市场发展需要,企业拟调整罐区储存方案,1#罐组在保持原有油品存储种类和存储量不变的情况下,将6座1000立方米内浮顶储罐改为立式固定顶储罐,增加变压器油、润滑油、粮油、蜡油的储存,2#罐组在保持原有98%浓硫酸存储量不变的情况下,拆除98%硝酸储罐,不再进行98%浓硝酸的储存,于原位置重新布置1座65立方米稀硝酸储罐和3座65立方米浓盐酸储罐,用于增加40%以下稀硝酸和37%浓盐酸存储,其中40%以下稀硝酸存储量65立方米,37%浓盐酸存储量195立方米。 公众参与情况:2026年10月26日在中国****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栏刊登了关于受理《****改扩建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告。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详情请下载受理公示环评文本查阅。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77-****2707 传真:0577-****2662 通讯地址:永****服务中心二楼环保审批服务科。 ****环境局 2026年11月3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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