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时间:1小时前 | 公 开 人:****事务所有限公司 | |||||||||||||
| 关于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公告 **正****、******公司: ****法院根据金月棉、林体周的申请,于2025年10月23日作出(2025)浙03破申8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以下简称“珊溪公司”)重整一案。2025年10月28日,****法院作出(2025)浙03破70号《决定书》,指定****事务所****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根据获取的登记资料显示,珊溪公司系**珊立****公司(以下简称“珊立公司”)的股东之一,****公司情况如下:
备注:根据登记资料显示,380万元注册资本金于2018年7月12日足额缴纳,524.8万元注册资本金将于2023年12月30日前缴纳,具体以实际缴纳情况为准。 ****公司债权人会议通过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管理人将在淘宝网**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网址:https://susong.****.com/),通过网络拍卖的方式,****公司****公司的43.5%股权,****公司****公司43.5%股权对应的认缴出资额****000元为参考,按以下步骤变价:第一次拍卖起拍价为9,048,000.00元;流拍后下次起拍价在上一拍起拍价基础上下浮20%确定(即:第二次拍卖起拍价为7,238,400.00元;第三次拍卖起拍价为5,790,720.00元),经三次拍卖均流拍的,管理人将提请债权人会议重新表决处置方案或其他可行性方案。 管理人已于2026年10月22日在淘宝网**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发布第一次拍卖公告。现第一次拍卖定于2026年11月23日上午10时至2026年11月24 日上午10时止,起拍价为9,048,000.00元,保证金为1,810,000.00元,增价幅度为10,000.00元或者整数倍。拍卖采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参照《****公司法》第八十五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规定,****公司的股东,应自收到本公告之日起二十日内向管理人提交《行使优先购买权主体信息表》,并于竞拍时参加竞拍,否则视为你方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管理人将在收到你方的《行使优先购买权主体信息表》后,在拍卖平台上录入优先购买权人信息。 特别说明: 1.如你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向管理人提交《行使优先购买权主体信息表》,或提供的信息有误,致使管理人无法在拍卖前录入你方优先购买权人信息或录入错误,导致你方在竞拍时无法行使优先购买权,或你方在上述竞拍时间未参与竞拍的,均视为你方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2.如竞拍时没有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其出价低于其他竞买人的,则由最****公司****公司的43.5%股权。 特此公告。 ****管理人 2026年10月22日 附: 《行使优先购买权主体信息表》 管理人联系方式及地址: 联系人:郑先生 138****3052,鲁女士 130****1952;地址:**省**市**区香滨左岸1组团2幢704室。 附件 行使优先购买权主体信息表.docx 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