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清结合部人车交通改造项目相关区域建筑拆除
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拆除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说明
2.1工程概况:拟拆除区域点位图及相应现场照片如下(注:标颜色区块为拟拆除区域):
点位1东门牌坊
点位2聊斋
点位3汴梁围墙
点位4
点位5
点位6
拆除范围:点位图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踏勘为准,拆除旧料由施工单位自行处理,旧料残值抵扣在报价中综合考虑。
2.2建设地点:**市横店镇内。
2.3工期要求:1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书面通知为准)。
2.4工程质量要求:拆除后的所有建筑垃圾由投标人负责处理按要求清运、处理。拆、运需符合横店镇城市综合管理相关要求。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施工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拆除作业方面有相当的技术力量、良好信誉,特别注明:如有设备类的拆除应由具有相应上岗证书的专业人员负责。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不进行纸质招标文件的发放,请于2026年11月2日起在以下方式自行下载资料。
4.1.1从百度网盘链接:https://pan.**.com/s/1qJ14MXY4X-n5PrEd4c_NYA提取码:1234。中下载招标文件等电子版。
4.2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形式直接向招标人提交问题。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招标补充文件等从百度网盘或招标附件中下载,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因未及时知悉补遗文件内容而引起投标文件无效或否决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 . 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纸质)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6日9:00,地点为:横店影视办公大楼招标会议室(**省**市横店镇华夏大道53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横店镇华夏大道533号
联 系 人:吕女士 135****0766
现场勘察联系人:王先生139****1512
招标管理单位:****审计监察部
联系人:施先生 136****3232
举报邮箱:****@hengdi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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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