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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时间:21分钟前 | 公 开 人:****事务所 | |
| 浙 江 省 临 海 市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 2026)浙 1082 破 69 号之一 2026 年 10 月 8 日,本院裁定受理黄元地个人债务集中清理一案。 因债务人黄元地不配合管理人进行债务清理工作,个人债务清理程序已实际无法继续推进。故管理人请求终止个人债务清理程序,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参照《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三款,依照《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本院于 2026 年 10 月 30 日裁定终止黄元地个人债务清理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 (2026)浙1082破70号(终止公告).pdf 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