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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477704R | 建设单位法人:谢百军 |
| 孙梁飞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省**市剡湖街道罗东路28号 |
| ****锅炉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87-火力发电;热电联产(均含掺烧生活垃圾发电、掺烧污泥发电)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2-D4412-热电联产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剡湖街道罗东路28号(现有厂区内) |
| 经度:120.823060 纬度: 29.62473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1-12 |
| 绍市环审〔2024〕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477704R001P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137.19 |
| 5137.19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477704R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602MA2D8LEM2T | 验收监测单位:**瑞****公司,**瑞****公司,******公司 |
| ****0106MA28XF1K96,****0501MA2B6P2K8L,913********311872U | 竣工时间:2025-10-22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9-2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10-2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zjgongchuang.com/index.html_125.html |
| 技术改造 | 实际建设情况:技术改造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为满足供热范围内热用户企业日益增长的供热需要,同时有效利用**浙再新中港****公司生产的RDF燃料棒和生物质燃料,新中港热电对现有部分锅炉(2#、3#、4#、5#、7#)的燃料供应系统、燃烧系统等进行改造,在不增加煤炭指标的情况下,实现上述锅炉掺烧RDF燃料棒和生物质燃料的目的。项目实施后,全厂锅炉容量、装机规模均不变,年运行时间较原环评有所增加。 | 实际建设情况:为满足供热范围内热用户企业日益增长的供热需要,同时有效利用******公司(原名**浙再新中港****公司,于2026年5月25日更名为******公司)生产的RDF燃料棒和生物质燃料,新中港热电对现有部分锅炉(2#、3#、4#、5#)的燃料供应系统、燃烧系统等进行改造,7#锅炉建设过程中已按掺烧RDF燃料棒和生物质燃料考虑无需改造,在不增加煤炭指标的情况下,实现上述锅炉掺烧RDF燃料棒和生物质燃料的目的。项目实施后,全厂锅炉容量、装机规模均不变,年运行时间较原环评有所增加。 |
| 7#锅炉建设过程中已按掺烧RDF燃料棒和生物质燃料考虑无需改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RDF燃料棒和生物****电厂现有地磅计量后,运至现有3#煤库中的RDF燃料棒暂存库和5#烟囱西南侧、氨水罐区东侧的RDF燃料棒和生物质燃料暂存库,利用新增给料系统将RDF燃料棒和生物质燃料输送至炉前料仓,燃料通过给料机送至锅炉料口,最后进入炉膛内与燃煤共用炉膛燃烧。锅炉将燃煤燃烧释放的化学能转化为热能,并被汽包内的水吸收变成蒸汽,2#~5#锅炉配备的背压机组将蒸汽热能通过汽轮机做功转化成电能,同时向外供应蒸汽;7#锅炉超高压蒸汽由主蒸汽母管接来,进入背压式工业汽轮机带动离心式空压机做功,产生压缩空气对外供气。 | 实际建设情况:RDF燃料棒和生物****电厂现有地磅计量后,运至现有3#煤库中的RDF燃料棒和生物质燃料暂存库(1#)和5#烟囱北侧的RDF燃料棒和生物质燃料暂存库(2#),利用新增给料系统将RDF燃料棒和生物质燃料输送至炉前料仓,燃料通过给料机送至锅炉料口,最后进入炉膛内与燃煤共用炉膛燃烧。锅炉将燃煤燃烧释放的化学能转化为热能,并被汽包内的水吸收变成蒸汽,2#~5#锅炉配备的背压机组将蒸汽热能通过汽轮机做功转化成电能,同时向外供应蒸汽;7#锅炉超高压蒸汽由主蒸汽母管接来,进入背压式工业汽轮机带动离心式空压机做功,产生压缩空气对外供气。 |
| 为提高7#炉长期运行的稳定性,在全厂燃煤、RDF燃料棒和生物质燃料消耗量不变以及燃煤比例保持不变的情况下,调整3#~5#炉和7#炉入炉RDF和生物质的比例,同时锅炉燃料比例调整后,实际1#、2#燃料库同时储存RDF燃料棒和生物质燃料。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气:锅炉废气:①提高装备配置和密闭化、连续化、自动化水平,强化RDF管控,RDF中氯和重金属含量符合相关标准,严格控制掺烧比例,启停和低负荷运行时不得掺烧RDF;②锅炉烟气采用新型循环流化床低氮燃烧技术+炉内喷石灰石粉+SNCR-SCR+烟气循环流化床法+布袋除尘器+湿电除尘器处理工艺。 其他:①石灰石粉仓、灰库、渣库和筛破间等贮仓配置布袋除尘器。②采用封闭式的煤场贮存燃煤和RDF燃料棒,采用封闭式的暂存库贮存RDF燃料棒和生物质燃料,煤场和暂存库四周配置喷淋系统;燃料输送至锅炉采用全封闭的输煤栈桥,并在转运站等粉尘产生量较大处设置布袋除尘器等除尘装置。③采用密闭罐车或半密闭卡车运输灰渣,装卸点洒水抑尘。及时清扫道路,并适当洒水防尘。④氨水、盐酸等储罐与槽罐车配有加注管线。 (2)废水: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要求,提高废水回用率。化水站废水经中和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冷却水部分回用,部分纳管排放;输煤栈桥等处的冲洗废水经沉淀后部分回用,部分纳管排放。锅炉排污水回用于循环冷却系统补充水;净水站废水、湿电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脱硫系统。 (3)噪声:①合理设计厂区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落实好降噪隔音措施;②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加强厂区绿化;③限速、隔声、减振等措施。 (4)固废:炉渣综合利用;脱硫飞灰、废滤袋根据鉴别结果按要求贮存及安全处置,未鉴别前,按危废管理;废弃活性氧化铝、废离子交换树脂委托处置;净水站污泥焚烧处置;废催化剂、废矿物油、实验室废物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5)地下水防范措施:源头控制、分区防渗,设置污染监控井。 (6)风险防范措施:①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环境局**分局备案;②根据应急预案完善应急设施;③开展应急演练,加强日常管理;④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及危废贮存场所等,须与主体工程一起按照安全生产要求设计,并纳入本项目安全预评价,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⑤应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安全生产管理要求运行和维护污染防治设施,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锅炉废气:①装备配置采取密闭化、连续化、自动化系统,进场RDF燃料棒定期检测,严格控制掺烧比例,启停和低负荷运行时不掺烧RDF;②2#、3#、4#、5#和7#锅炉烟气均采用新型循环流化床低氮燃烧技术+炉内喷石灰石粉+SNCR-SCR+炉后半干法脱硫+布袋除尘器+湿电除尘器的烟气净化工艺处理,4#炉烟囱利用1#烟囱排放烟气,2#和3#锅炉利用2#烟囱排放烟气,5#炉烟囱利用3#烟囱排放烟气,7#锅炉利用5#烟囱(6#、7#和8#炉合用)排放烟气;③各烟囱内各安装了1套烟气CEMS烟气在线监测装置,监测项目包括颗粒物、SO2、NOx以及压力、湿度、含氧量、烟气温度和烟气流量等烟气参数,废气在线监测装置已完成比对验收,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定期开展比对。 其他:①脱硫飞灰、石灰石、炉渣等物料输送和贮存均依托现有,现有灰库、渣库和石灰石粉仓等贮仓间以及破碎间等物料转运点均配置了袋式除尘器;②煤库、RDF燃料棒和生物质燃料暂存库采用封闭结构,并布置喷淋设施,燃料输送采用全封闭的栈桥,并在转运站等粉尘产生量较大处设置布袋除尘器等除尘装置;③采用密闭罐车或半密闭卡车运输灰渣,装卸点洒水抑尘。及时清扫道路,并适当洒水防尘。④氨水、盐酸等装卸时,储罐与槽罐车配有加注管线,储罐大呼吸废气经加注管线返回槽车。 (2)废水:企业全厂运行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输煤栈桥等处冲洗废水、净水站废水、化水站废水、锅炉排污水、湿电除尘器冲洗废水、冷却水排水及职工生活污水等。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要求,输煤栈桥冲洗废水、道路等其它冲洗废水经收集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纳管排放;净水站废水经收集处理后回用于脱硫系统;化学废水经中和预处理后,外排纳管;锅炉排污水降温后与新鲜水混合,回用于冷却水系统;湿电除尘器产生的冲洗废水部分回用,部分纳管排放;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外排纳管。 (3)噪声:①本项目仅新增运输车噪声和给料机设备等运行噪声,采取限速、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②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固废:炉渣综合利用;脱硫飞灰经鉴别为一般固废,委托****综合利用;现有燃煤锅炉废滤袋经鉴别为一般固废委托处置,掺烧RDF燃料棒后未产生,产生后根据鉴别结果按要求贮存及安全处置,未鉴别前,按危废管理;废催化剂委托**德创****公司、**诺威尔大气****公司安全处置;废弃活性氧化铝、废离子交换树脂未产生;净水站污泥入炉焚烧;废矿物油、实验室废物等危险废物未产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5)地下水防范措施:本项目不新增储罐、污水池等可能对地下水产生影响的生产设施,根据调查了解,企业已对现有厂区做了相应的地下水防渗措施,实际建设时将厂内污水收集池、氨水罐区、柴油罐区、酸碱罐区和危废暂存库等所在区域设为重点防渗区,已设置污染监控井。 (6)风险防范措施:①本项目不新增储罐,新中港热电现有厂区内各储罐均设置了足够容量的围堰或收集池,确保储罐泄漏事故发生时产生的各类废液能够有效收集处置。②储罐、污水池等可能对地下水产生影响的生产设施,根据调查了解,企业已对现有厂区做了相应的地下水防渗措施,实际建设时将厂内污水收集池、氨水罐区、柴油罐区、酸碱罐区和危废暂存库等所在区域设为重点防渗区。③厂区采取了雨污分流,并在老厂区北侧设置1个初期雨水池,有效容积183m3,收集初期雨水经水泵送至废水排放口纳管排放;其他无污染区域的雨水排放至雨水管网。④厂区北面设置了1个容积170m3为的事故应急池,可以满足事故状态下的应急存放要求。按照环保要求,在厂区雨水池出水管上设置切断阀,配备相应的输送泵,一旦发生火灾、泄漏等事故,产生的废水收集于应急池,再分批打入污水站处理达标后排放。⑤新中港热电已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环境局**分局进行了备案(备案编号为:330683-2026-028-L),厂区内设有一定的应急设施和应急物资,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演练,最近一次演练事件为氨水罐区泄漏事故,于2026年5月22日开展。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燃料类型有所变动:2#~5#炉为燃煤掺烧RDF燃料棒,其中RDF燃料棒占比25%;7#炉RDF燃料棒和生物质采用分时段掺烧,其中掺烧RDF燃料棒时掺烧比例为30%,掺烧生物质燃料时掺烧比例为80%。②RDF燃料棒和生物质燃料暂存位置有所变动:在3#煤库西北角隔一个暂存库(1#,最大储存能力50t),用于储存3#~5#炉RDF燃料棒;在5#烟囱西南侧、氨水罐区东侧**一个暂存库(最大储存能力130t),用于暂存7#锅炉掺烧所需的RDF燃料棒和生物质燃料。 | 实际建设情况:①燃料类型有所变动:2#炉燃料类型不变,3#~5#炉为燃煤掺烧RDF燃料棒和生物质燃料,其中RDF燃料棒占比20%,生物质燃料占比5%;7#炉为燃煤掺烧RDF燃料棒和生物质燃料,其中RDF燃料棒占比25%,生物质燃料占比5%。②RDF燃料棒和生物质燃料暂存位置有所变动:2#暂存库实际建设位于5#烟囱北侧,同时锅炉燃料比例调整后,实际1#、2#燃料库同时储存RDF燃料棒和生物质燃料,储存能力均不变,其中2#暂存库位置变动已通过先行验收。 |
| 为提高7#炉长期运行的稳定性,在全厂燃煤、RDF燃料棒和生物质燃料消耗量不变以及燃煤比例保持不变的情况下,调整3#~5#炉和7#炉入炉RDF和生物质的比例,同时锅炉燃料比例调整后,实际1#、2#燃料库同时储存RDF燃料棒和生物质燃料。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29.196 | 13.5297 | 29.016 | 29.196 | 0 | 13.53 | -15.666 | |
| 11.678 | 5.412 | 11.606 | 11.678 | 0 | 5.412 | -6.266 | |
| 0.584 | 0.271 | 0.58 | 0.584 | 0 | 0.271 | -0.313 | |
| 0.088 | 0.041 | 0.087 | 0.088 | 0 | 0.041 | -0.047 | |
| 3.504 | 1.624 | 3.482 | 3.504 | 0 | 1.624 | -1.88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31.84 | 8.324 | 169.25 | 130.24 | 0 | 9.924 | -121.916 | / |
| 208.51 | 79.762 | 267.1 | 180.91 | 0 | 107.362 | -101.148 | / |
| 28.25 | 6.244 | 34.64 | 19.89 | 0 | 14.604 | -13.646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1.701 | 71.85 | 0 | 0 | 1.701 | 1.701 | / |
| 23.87 | 0.214 | 28.74 | 23.87 | 0 | 0.214 | -23.656 | / |
| 19.87 | 4.119 | 11.975 | 19.87 | 0 | 4.119 | -15.751 | / |
| 0.0995 | 0.0086 | 0.1437 | 0.0995 | 0 | 0.009 | -0.091 | / |
| 0 | 0.0003 | 0.1437 | 0 | 0 | 0 | 0 | / |
| 0 | 0.0491 | 2.1555 | 0 | 0 | 0.049 | 0.049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154.445 | 383.2 | 0 | 0 | 154.445 | 154.445 | / |
| 1 | 酸碱中和池、化粪池等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25) | 与环评一致 | 废水排放口各监测因子均能够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和总氮可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25)。 |
| 1 | 新型循环流化床低氮燃烧技术+炉内喷石灰石粉+SNCR-SCR+炉后半干法脱硫+布袋除尘器+湿电除尘器 | 《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7-2018)表1中Ⅱ阶段排放限值、《燃煤锅炉协同处理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意见征求稿)》、《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及企业内控标准限值、《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 选择性催化还原法》(HJ562-2010)、《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 2301-2017)、《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53-201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 | 与环评一致 | 新中港热电5台锅炉(2#、3#、4#、5#和7#)废气经烟气净化系统处理后,2#、3#、4#、5#和7#湿电除尘出口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和烟气黑度等排放浓度均满足《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7-2018)表1中Ⅱ阶段排放限值;氯化氢、氟化物、一氧化碳、镉、铊及其化合物,铅、锑、砷、铬、钴、铜、锰、镍及其化合物以及二噁英等排放浓度均满足《燃煤锅炉协同处理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意见征求稿)》、《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及企业内控标准限值;2#、3#和5#炉湿电除尘出口逃逸氨浓度满足《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 选择性催化还原法》(HJ562-2010)中2.5mg/m3控制要求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要求;4#和7#炉湿电除尘出口氨逃逸浓度满足《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 2301-2017)及《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53-2018)中3.8mg/m3控制要求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要求。 | |
| 2 | 石灰石粉仓布袋除尘器、灰库布袋除尘器、渣库布袋除尘器、煤破碎间布袋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的二级排放标准 | 与环评一致 | 石灰石粉仓、灰库、渣库和破碎间布袋除尘器出口颗粒物均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的二级排放标准。 |
| 1 | 采取限速、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与环评一致 | ****电厂界昼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 1 | 源头控制、分区防渗,设置污染监控井。 | 本项目不新增储罐、污水池等可能对地下水产生影响的生产设施,根据调查了解,企业已对现有厂区做了相应的地下水防渗措施,实际建设时将厂内污水收集池、氨水罐区、柴油罐区、酸碱罐区和危废暂存库等所在区域设为重点防渗区,已设置污染监控井。 |
| 1 | 按照“减量化、无害化、**化”处置原则,建立台账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实现**的综合利用。项目产生的废催化剂、废矿物油、实验室废物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脱硫飞灰、废滤袋等为待鉴定固废,在未完成鉴定前需按照危废进行管理,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产生的净水站污泥控制在150吨/年以下,并委托相关单位安全处置,项目产生的炉渣、废弃活性氧化铝、废离子交换树脂等一般固废应收集后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在厂区内暂存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处置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过程的污染控制,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 炉渣综合利用;脱硫飞灰经鉴别为一般固废,委托****综合利用;现有燃煤锅炉废滤袋经鉴别为一般固废委托处置,掺烧RDF燃料棒后未产生,产生后根据鉴别结果按要求贮存及安全处置,未鉴别前,按危废管理;废催化剂委托**德创****公司、**诺威尔大气****公司安全处置;废弃活性氧化铝、废离子交换树脂未产生;净水站污泥(折算145吨/年)入炉焚烧;废矿物油、实验室废物等危险废物未产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本项目主要采用灰库、渣库,以及一般工业固废库房等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不适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但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在厂区内暂存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执行。 |
| 1 | 须结合现有生产实际和在建项目情况,加强员工环保技能培训,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制订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环境局**分局备案。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定期开展应急演习。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及危废贮存场所等,须与主体工程一起按照安全生产要求设计,并纳入本项目安全预评价,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你公司应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安全生产管理要求运行和维护污染防治设施,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 ①新中港热电已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环境局**分局进行了备案(备案编号为:330683-2026-028-L),厂区内设有一定的应急设施和应急物资,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演练,最近一次演练事件为氨水罐区泄漏事故,于2026年5月22日开展; ②本项目不新增储罐,新中港热电现有厂区内各储罐均设置了足够容量的围堰或收集池,确保储罐泄漏事故发生时产生的各类废液能够有效收集处置。③本项目不新增储罐、污水池等可能对地下水产生影响的生产设施,根据调查了解,企业已对现有厂区做了相应的地下水防渗措施,实际建设时将厂内污水收集池、氨水罐区、柴油罐区、酸碱罐区和危废暂存库等所在区域设为重点防渗区。④厂区采取了雨污分流,并在老厂区北侧设置1个初期雨水池,有效容积183m3,收集初期雨水经水泵送至废水排放口纳管排放;其他无污染区域的雨水排放至雨水管网。⑤厂区北面设置了1个容积170m3的事故应急池,可以满足事故状态下的应急存放要求。按照环保要求,在厂区雨水池出水管上设置切断阀,配备相应的输送泵,一旦发生火灾、泄漏等事故,产生的废水收集于应急池,再分批打入污水站处理达标后排放。 |
| ①依托2#~5#炉、7#炉,依托2#~5#汽轮发电机组、7#汽轮机组、空气压缩机组;②本项目利用现有的3座灰库,共可贮灰约2300吨,其中2座灰库储灰量为1300t,供2#~5#炉、7#炉使用,1座灰库储灰量为1000t,供6#炉使用;③本项目利用现有3座渣库,共可贮渣约685吨,其中1#渣库储量95t,供现有4#、5#炉使用;2#渣库储量90t,供现有2#、3#炉使用;3#储渣量500t钢渣库,供现有6#、7#炉使用;④供水系统依托厂内现有两座净水站,总处理能力为700t/h(最大处理能力为920t/h);⑤循环冷却水系统依托现有2座750m3的自然通风冷却塔及循环水泵;⑥依托现有化水系统,总制水能力为600t/h,采用一级除盐+混床工艺;⑦柴油储存依托现有50m3的地埋式油罐;⑧电气部分依托现有工程;⑨脱硫(石灰石)脱硝剂(20%氨水)、盐酸、液碱等的储存均利用现有设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①依托2#~5#炉、7#炉,依托2#~5#汽轮发电机组、7#汽轮机组、空气压缩机组;②本项目利用现有的3座灰库,共可贮灰约2300吨,其中2座灰库储灰量为1300t,供2#~5#锅炉使用,1座灰库储灰量为1000t,供6#、7#、8#炉使用;③本项目利用现有3座渣库,共可贮渣约685吨,其中1#渣库储量95t,供现有4#、5#炉使用;2#渣库储量90t,供现有2#、3#炉使用;3#储渣量500t钢渣库,供现有6#、7#、8#炉使用;④供水系统依托厂内现有两座净水站(1座在建),总处理能力达870t/h(最大处理能力为920t/h);⑤循环冷却水系统依托现有2座750m3的自然通风冷却塔及循环水泵;⑥依托现有化水系统,实际总处理能力为600t/h,采用一级除盐+混床工艺;⑦柴油储存依托现有50m3的地埋式油罐;⑧电气部分依托现有工程;⑨脱硫(石灰石)脱硝剂(20%氨水)、盐酸、液碱等的储存均利用现有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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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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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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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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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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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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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