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类型: 项目类劳务分包
招标编号: ****
需求单位: 项目部
招标单位: 丽缙高新区用氢装备先导区工程-市政配套项目
项目名称: 丽缙高新区用氢装备先导区工程-市政配套项目
发布日期: 2026-11-02 16:50:44
联系人: 徐一航
联系邮箱:
截止时间: 2026-11-05 17:00:00
变更时间:
附件: 道路工程.pdf
各分供商:
因我集团承建的丽缙高新区用氢装备先导区工程-市政配套项目道路工程施工工程施工生产需要,需将该工程劳务分包作业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根据《****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于浙建采绿色供应链服务平台(https://dcjj.****.com)发布公告。
1.分包项目简介
1.1 分包项目名称:丽缙高新区用氢装备先导区工程-市政配套道路工程劳务分包
1.2 发包人:****
1.3 采购部门(单位):****
1.4 分包项目资金来源:计量款
1.5 分包项目概况:本项目包含两部分,分别为场地整平工程和市政道路**工程。场地平整面积为1005亩;**道路为苍岭路、杭川路、纵一路等道路,道路总长约2600米,道路标准段红线宽度为20~42米。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土石方工程、边坡防护工程、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照明、绿化工程、交通设施等。建设地点:缙**壶镇镇丽缙高新区高铁区块。本项目施工总工期:600日历天。
分包范围及相关要求
2.1分包范围及工作内容:本次分包范围为丽缙高新区用氢装备先导区工程-市政配套项目道路工程劳务分包,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1)碎石垫层施工,摊铺、整平、分层碾压、压实度控制;(2)现浇混凝土人行道及进口坡施工,15cmC25非泵送商品混凝土垫层;(3)人行道块料铺设(花岗岩人行道铺装),3cm芝麻灰花岗岩板、3cmM10水泥砂浆;(4)人行道块料铺设(花岗岩盲道铺装),3cm芝麻灰花岗岩板、3cmM10水泥砂浆;(5)安砌侧(平、缘)石施工(花岗岩侧石),详细尺寸及做法见施工图纸;(6)安砌侧(平、缘)石施工(花岗岩平石),详细尺寸及做法见施工图纸;(7)安砌侧(平、缘)石施工(花岗岩压边条),详细尺寸及做法见施工图纸;(8)警示柱施工,圆形花岗岩立柱直径250mm、高600mm(露出地面400mm,含材料)、贴黄色荧光膜(含材料),详细尺寸及做法见施工图纸;(9)花岗岩半圆形端头施工,芝麻灰花岗岩半圆形端头厚 450mm、外露200mm,直径小于3m采用单块,大于3m采用两块拼装,详细尺寸及做法见施工图纸;(10)土工合成材料施工,自粘型玻纤格栅,纵横向抗拉强度≥80KN/m,伸长率小于3%,玻纤网规格 15×15mm(含材料);(11)树池砌筑施工,花岗岩树池,100*200mm芝麻灰花岗岩树池;(12)块料面层施工(凝灰岩人行道铺装),20cm厚凝灰岩、3cmM10水泥砂浆。
2.2 计划工期:5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1月,具体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2.3 建设地点 :缙**壶镇镇丽缙高新区高铁区块
2.4 质量要求 : 分包工程质量应符合承包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合格,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设计质量评定标准的合格要求。
2.5 安全目标 :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规定。工程安全应达到控制职业危害,杜绝职业病发生,杜绝重**全、机械、险肇事故;无死亡事故、无伤亡事故、无中毒事故、无火灾事故、无坍塌事故、无重大治安保卫事件、无重大环境污染处罚事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合格率100%。确保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无事故,保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形象,达到**市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
2.6 其他:缺陷责任期:2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分包商资格要求
3.1 分包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
(1) 资质要求 :具备劳务分包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施工能力。
(2) 需在浙建采绿色供应链服务平台(https://dcjj.****.com)注册并在招标人合格供应商名录内。
3.2 分包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 其他 : /
3.3 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及响应保证金
4.1潜在供应商可于2026年11月2日17时00分至2026年11月5日17时00分,登录浙建采平台(https://srm.****.com/portalv2/view)报名下载采购文件,逾期未下载视为放弃参与。
4.2响应保证金 1 万元,最迟在响****银行转账方式汇至指定账户,须注明项目编号及供应商名称;未按时足额缴纳或缴纳信息不符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收。该响应保证金在询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未中标响应人,中标单位响应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或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内退还。(汇款需备注“丽缙高新区用氢项目道路工程劳务分包响应保证金”)
响应保证金汇入账号:
公司名称:****
开 户 行:****公司****支行
账 号:900********038976
有关响应保证金事宜,联系人:徐一航,联系电话:152****3758。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5日17时00分,递交方式为在浙建采绿色供应链服务平台(https://dcjj.****.com/)上传经签字盖章后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中标单位的响应文件原件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一周内递交至 缙**五云街道西寮巷28号****成本合约部 。
5.2逾期未按要求上传响应文件并投标的,响应人将无法参与询比价。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开启方式为由系统自动开启。
7.其他: /
( 注 :可根据项目情况简述分包项目评审方法等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
8.联系方式
发 包 人:****
地 址: 缙**五云街道西寮巷28号
邮政编码: 321400
联 系 人: 徐一航
电 话: 152****3758
电子邮箱: /
开户银行: ****公司****支行
账 号: 900********038976
202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