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联络线工程锦湖段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涉及非住宅补偿价格评估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定,请有意参加该工程征地房屋评估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前来我单位现场报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联络线工程,项目主线起于**市莘塍街道,经汀田、**、锦湖、潘岱、云周、陶山等8个镇街,本次涉及评估地****社区三宗非住宅建筑。
二、具体要求
(一)时间要求:预计进场时间为2026年11月6日,计划完成时间为2026年12月2日。
(二)人员安排: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不少于8人,其他估价人员根据实施单位具体要求安排。
(三)服务价格:评估收费标准按10元/平方米收取,具体以评估报告上的实际建筑面积计算评估费。
备注:本工程征地涉及房屋已进行预评估,正式选定的评估单位需支付预评估单位预评估费用,按7.2元/平方米计取。
(四)机构资质等级:房地产评估机构二级以上(须加入**市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名录),分公司不得参与报名。
(五)服务承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估工作,未按上述时间要求完成的,每延迟一天按评估费总额的5%计算违约金,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
三、选定流程
1、随机选定。本通知发布后如报名单位超过3家的,由实施单位通过摇号选定的方式从中选定一家,选定过程由公证机构现场公证。
2、如报名不足3家,则由实施单位重新发布报名公告。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材料(独立成册各两份,复印材料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
(1)评估机构报名申请表(见附件),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报名;
(2)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5)申报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
2、报名时间:2026年11月2日至11月6日(上午 8:30—11:30,下午2:00- 5:00)。
3、报名地点:**市**街道仲容路401号1318
4、联系电话:林先生 0577-****0299
五、其他说明
本次报名及后续摇号产生的评估机构评估范围****社区三宗非住宅建筑(具体以未登记建筑认定公示为准),评估范围不包括本项目民房(住宅)。
附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报名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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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