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472********263801
二、合同名称:屏都新区基础教育公共服务保障项目学生配套桌椅储物柜采购及安装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屏都新区基础教育公共服务保障项目学生配套桌椅储物柜采购及安装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地 址:****中心街192号
联 系 方 式:138****1807
供应商(乙方):****
地 址:新碧街道碧兴路125号
联 系 方 式:0578-****306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1、所供产品的规格、数量、材质、颜色符合招标文件供应商投标承诺及采购合同约定的要求。
2、所有产品均已运输至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
3、所供产品的外观完好、结构牢固,无安全隐患,无严重碰撞、表皮脱落、五金件生锈等明显瑕疵。
4、招标文件供应商投标承诺及采购合同约定的附件、工具、技术资料等齐全;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合格证。
5、采购人有权委托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抽样检测。若抽样检测不合格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如不能完成整改或整改后检测仍然不合格的,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检测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服务要求:1.中标供应商在正式生产前须经采购人确认产品规格标准;生产过程中随时接受采购人的抽检;交付验货时,采购人可以自行确定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检测(包括破坏性检测),如经三次检测均不合格,不合格的品类全批退回,中标方同时承担全部损失及责任。2、家具供应数量在实际施工中如有出入,按实结算。
服务期限:5年
服务地点:****
七、验收日期:2026-11-02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吴文清,吴荣亮,张金玲,沈启伟,吴建国
九、验收意见:家具安装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安装时无损坏墙壁及室内设施,验收合格
十、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