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2026年第45期执行财产评估抽签活动已结束,结果公布如下:
评估标的物及评估机构:
1、(2026)浙0424执1659号执行案件所涉财产--委托评估**县大桥新区清湖路500号新港花苑百合苑40幢401室的不动产价值。评估机构为**恒新房地产****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