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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政府采购信息,根据《****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6年11月至1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开发区2026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项目 |
| 预算金额(元) | 220000.00 |
| 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 | 是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6年12月 |
| 采购需求概况 | 标的名称:开发区2026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项目 采购目录:C****0000其他农林牧渔服务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本项****开发区水域水生生物**,科学开展增殖放流,补充土著滤食性鱼类**量,修复水域生态系统,提升水体自净能力,维护水生生物多样性;采购合规苗种,规范完成苗种检疫、运输、投放、公示、资料留存,强化生态保护宣传,引导群众自觉保护渔业**,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协同提升,助力水生态文明建设。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放流苗种品种纯正、规格达标、活力良好,无伤病,经过检疫合格;严禁外来物种、杂交种、不合格苗种,验收不合格无条件更换苗种、重新放流。;渔业**增殖放流的具体地点以采购单位要求为准;所有放养种苗必须是中标人本场自行生产,不得外购。放养种苗必须是健康无疾病,成活率在97%以上;中标人必须遵守**省制订的上述相应种类种苗放养技术规范;采购信息及合同中凡涉及采购人项目的有关信息,不得透露给第三方。; 落实运输、投放全过程安全生产责任,做好运输车辆防护、人员防护,防范交通、人员落水、苗种运输损耗等风险;放流期间文明作业,不污染水域,发生安全事故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严格按照采购人指定时间、指定水域完成苗种运输及投放,按期完成全部放流任务;如需调整时间,须提前书面征得采购人同意,未经许可不得延期。。 |
| 联系人 | 吕琳 |
| 联系电话 | 152****5550 |
| 备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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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