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跃龙街道26-25地块位于**市**县跃龙街道乌石小区北侧,**檀石路,南至乌石小区,西至企业,北至企业及空地,中心坐标为121.419002°东,纬度:29.311270°北,地块占地总面积23291m2(约35亩),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地块内现状部分为空地,部分种植当地蔬菜等农作物,另有未拆除的建筑,****电站中控楼、继保楼、开关室以及门卫,目前为空置状态。1990年之前地块为农用地;1990年至2021年,地块内为**220kV****电站及两处居民住宅,变电站于1990年批准兴建,于1992年建成投运,于2020年退役,于2021年设备全部拆除,场地空置,东南角处居民住宅仍旧存在;2021年至今,地块内东南角处居民住宅于2024年搬迁拆除,后为空地,地块内部分区域种植有蔬菜,****电站建筑,均为空置状态。场****电站,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涉及多家工业企业,本次调查主要考虑地块内及周边企业生产运营过程对地块土壤产生的迁移影响,重点关注特征污染因子:锌、铬、锡、氟化物、氰化物、石油烃(C10-C40)、铝、硼、亚硝酸盐、硝酸盐。
本次调查计划布设8个土壤采样点(地块内7个,地块外1个),5个地下水采样点(地块内4个,地块外上游1个);现场实际采样共设置了8个土壤采样点(地块内7个,地块外1个),5个地下水采样点(地块内4个,地块外上游1个)。共计采集了32个土壤样品(地块内28个,地块外4个),5个地下水样品(地块内4个、地块外1个)进行实验分析,以上样品数据均不包括平行样。所有样品均由**市****公司进行检测分析。土壤监测因子包括GB36600-2018中45项基本因子、pH值、锌、铬、锡、氟化物、氰化物、石油烃(C10-C40);地下水监测因子包括GB36600-2018中45项基本因子、pH值、锌、铬、锡、氟化物、氰化物、石油烃(C10-C40)、铝、硼、亚硝酸盐、硝酸盐。
地块内土壤评价采用《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以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 892-2022)附录A敏感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地下水评价采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环境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中的**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
根据调查结果,本次调查地块内土壤检出因子包括砷、镉、铅、镍、锌、氟化物、亚硝酸盐、硝酸盐、可萃取石油烃(C10-C40)。各土壤样品检出因子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 892-2022)附录A敏感用地筛选值。地块内地下水样品检出因子为砷、镉、铅、镍、锌、氟化物、亚硝酸盐、硝酸盐、可萃取石油烃(C10-C40),所有检出项子均满足GB/T14848-2017中Ⅳ类标准值或《****环境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中的**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综上,根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县跃龙街道26-25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土壤和地下水质量满足相应规划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要求,无需进一步开展详细调查。在以后地块的开发建设活动中,做好环境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