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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572457W | 建设单位法人:李昌参 |
| 李昌参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区****创业园4号楼(自主申报) |
| ****年产200万副塑料眼镜、300万副金属眼镜、180万副一体眼镜技改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0-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印刷、制药、日化及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纺织、服装和皮革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587-C3587-眼镜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创业园4幢2号车间1-3层、6层 |
| 经度:121.480800 纬度: 28.705140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2-26 |
| 台环建(椒)〔2024〕7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572457W001Q |
| 2026-04-2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800 |
| 105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572457W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市****公司 |
| ****1001MACP4YUA9Y | 验收监测单位:**市****公司 |
| ****1001MACP4YUA9Y | 竣工时间:2026-03-25 |
| 2026-05-03 | 调试结束时间:|
| 2026-09-2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10-2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top/doc_****3141.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200万副塑料眼镜、300万副金属眼镜、180万副一体眼镜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90万副塑料眼镜、100万副一体眼镜 |
| 先行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塑料眼镜:烘料、注塑、切边脚、破碎、拉砂、湿式滚筒、振机研磨、冲洗、钉铰链、超声波清洗、调漆、喷漆、烘干、喷枪清洗、抛蜡、印字、割片、装配、包装。一体眼镜:注塑、切边角、拉砂、滚筒、振机研磨、冲洗、甩干、自动清洗、烘干、强化、烘干。 | 实际建设情况:塑料眼镜:烘料、注塑、切边脚、破碎、拉砂、湿式滚筒、振机研磨、冲洗、钉铰链、超声波清洗、调漆、喷漆、烘干、喷枪清洗、抛蜡、印字、割片(外协)、装配、包装。一体眼镜:注塑、切边角、拉砂、滚筒、振机研磨、冲洗、甩干、自动清洗、烘干、强化、烘干。 |
| 本项目先行生产产品为塑料眼镜、一体眼镜,金属眼镜尚未实施。塑料眼镜实际生产流程中水性漆喷漆、割片工艺暂未实施,其余工艺均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1、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不低于25m 高排气筒(DA001)排放;2、割片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3、拉砂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2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4、强化及烘干废气:经“两级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25m 高排气筒(DA004)排放;5、抛光粉尘:经设备自带除尘系统(水喷淋)处理后通过不低于2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6、油性漆调漆、喷漆、烘干废气、油性漆喷枪清洗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油性漆喷漆废气、油性漆喷枪清洗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水帘除漆雾)后与调漆废气、烘干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共同经“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最后通过不低于25m 高排气筒(DA006)排放;7、水性漆调漆、喷漆、烘干废气:水性漆喷漆废气(含调漆)先经水帘(除漆雾)后再与烘干废气共同经两级水喷淋设施处理,最后通过不低于25m 高排气筒(DA007)高空排放;8、破碎粉尘:加强设备密闭性,无组织排放;9、抛蜡粉尘: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10、焊接烟尘: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11、移印废气: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废水:本项目间接冷却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金属眼镜抛光除尘废水捞渣后回用于原工序,每2月更换一次,作为危险废物处置;金属眼镜半成品超声波清洗废水经车间混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原工序,每月更换一次,作为危险废物处置;纯水制备浓水水质较好,直接纳管排放;其他生产废水经“隔油调节+多级反应沉淀+综合调节+A2/O+沉淀”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合并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噪声:1、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布置;2、机械设备安装时集中布置,并采用隔声、减振措施。固废:1、设置危废暂存间1处,位于楼顶(6m×5m),暂存时需按危险废物贮存需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定期清运处理;2、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3、设置一般固废堆场,位于楼顶(4m×5m),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给废品回收单位。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1、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2、割片粉尘:割片工序暂未实施,无相应废气产生;3、拉砂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4、强化及烘干废气:经“两级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25m 高排气筒(DA003)排放;5、抛光粉尘:金属抛光工序暂未实施,无相应废气产生;6、油性漆调漆、喷漆、烘干废气、油性漆喷枪清洗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油性漆喷漆废气、油性漆喷枪清洗废气经水帘柜处理后与调漆废气、烘干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共同经“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最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7、水性漆调漆、喷漆、烘干废气:水性喷漆工序暂未实施,无相应废气产生;8、破碎粉尘:加强设备密闭性,无组织排放;9、抛蜡粉尘: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10、焊接烟尘:焊接工序暂未实施,无相应废气产生;11、移印废气: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废水:本项目间接冷却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纯水制备浓水直接纳管排放;其他生产废水(研磨废水、滚筒废水、塑料眼镜/一体眼镜冲洗废水、塑料眼镜超声波清洗废水、一体眼镜自动清洗废水、水帘除漆雾废水、喷淋废水)经“隔油调节+多级反应沉淀+综合调节+A2/O+沉淀”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合并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噪声:1、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润滑传动设备。2、合理设置生产车间平面布局。3、高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振措施。4、生产时关闭门窗。5、加强管理,文明生产,防止人为高噪声现象。固废:1、设置危废暂存间2间,位于楼顶,总面积约为30m2,门口张贴危废标识牌、周知卡、分区标识和管理制度等内容;仓库内各种危废进行分区堆放,并张贴警示标识;仓库地面采用环氧地坪漆涂刷;危废底部设置托盘;危废仓库已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措施。危险废物委托******公司进行收集、贮存;2、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3、设置一般固废堆场,位于2F,面积约为20m2一般工业固废委托******公司处置。 |
| 先行建设,割片、金属抛光、水性喷漆、焊接工序暂未实施,无相应废气产生;金属眼镜相关生产工序暂未实施,无相应废水产生。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F主要布置为注塑区(含烘干)、破碎区、污水站、切脚区、振机滚筒研磨区、冲洗区、拉砂区、钉铰区、半成品仓库等;2F主要布置为办公区、仓库等;3F主要布置为金属眼镜机加工、点焊区、金属眼镜抛光区、金属眼镜半成品清洗区、金属眼镜成品清洗区、一体眼镜强化前清洗区、一体眼镜强化区、一体眼镜强化后烘干区、仓库、危化品库等;6F主要布置为油性漆调漆房、油性漆喷漆房、油性漆烘房、水性漆喷漆房、水性漆烘房、抛蜡区、印字区、割片区、塑料眼镜成品清洗区、组装区、喷漆前清洗区、成品包装区;楼顶主要布置有一般固废仓库、危废暂存间、废气处理设施和冷却塔。 | 实际建设情况:1F主要布置为注塑区(含烘干)、破碎区、污水站、切脚区、振机滚筒研磨区、冲洗区、拉砂区、钉铰区、半成品仓库、危化品库等;2F主要布置为办公区、仓库、一般固废仓库等;3F主要布置为一体眼镜强化前清洗区、一体眼镜强化区、一体眼镜强化后烘干区、仓库等;6F主要布置为油性漆调漆房、油性漆喷漆房、油性漆烘房、抛蜡区、印字区、塑料眼镜成品清洗区、组装区、喷漆前清洗区、成品包装区;楼顶主要布置有危废暂存间、废气处理设施和冷却塔。 |
| 危化品库变更至1F,一般固废仓库变更至2F,但主要生产车间未变动,不会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周边无新增敏感点。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2038 | 0.2424 | 0 | 0 | 0.204 | 0.204 | |
| 0 | 0.061 | 0.073 | 0 | 0 | 0.061 | 0.061 | |
| 0 | 0.003 | 0.004 | 0 | 0 | 0.003 | 0.003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141 | 0.174 | 0 | 0 | 0.141 | 0.141 | / |
| 0 | 0.547 | 0.958 | 0 | 0 | 0.547 | 0.547 | / |
| 1 | 生产废水处理设施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 企业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委托******公司设计,处理能力为18t/d,处理工艺为“隔油调节+多级反应沉淀+综合调节+A2/O+沉淀”。 | 监测期间,企业废水总排口中的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LAS、二甲苯、石油类、动植物油类日均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日均排放浓度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中标准限值要求;总氮日均排放浓度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要求。 |
| 1 | 注塑废气排放口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监测期间,企业注塑废气排放口(DA001)中非甲烷总烃、酚类、氯苯类、二氯甲烷、氨排放浓度均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相关标准要求 | |
| 2 | 拉砂废气处理设施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 | 拉砂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监测期间,拉砂废气排放口(DA002)中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相关标准 | |
| 3 | 强化及烘干废气处理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强化及烘干废气经“两级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30m 高排气筒(DA003)排放 | 监测期间,强化及烘干废气排放口(DA003)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要求,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相关标准要求 | |
| 4 | 油性漆调漆、喷漆、烘干废气、油性漆喷枪清洗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处理设施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 | 油性漆喷漆废气、油性漆喷枪清洗废气经水帘柜处理后与调漆废气、烘干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共同经“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最后通过30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 监测期间,油性漆调漆、喷漆、烘干废气、油性漆喷枪清洗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排放口(DA004)中乙酸丁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臭气浓度的排放浓度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相关标准要求。 |
| 1 | 噪声防治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润滑传动设备。合理设置生产车间平面布局。高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振措施。生产时关闭门窗。加强管理,文明生产,防止人为高噪声现象。 | 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四周昼间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 1 | 按照分区防治的原则,做好硬化防渗措施。 | 污水处理站位于1F,架空设置,厂区地面均经过水泥硬化处理,并涂刷防腐涂层。企业通过日常维护、定期观察等措施可预防污水泄漏;危废暂存间位于楼顶,已按照相关要求建设,对地下水无影响;危化品库已按照危化品暂存相关要求建设,满足防渗要求。 |
| 1 | 1、设置危废暂存间1处,位于楼顶(6m×5m),暂存时需按危险废物贮存需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定期清运处理;2、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3、设置一般固废堆场,位于楼顶(4m×5m),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给废品回收单位。 | 1、设置危废暂存间2间,位于楼顶,总面积约为30m2,门口张贴危废标识牌、周知卡、分区标识和管理制度等内容;仓库内各种危废进行分区堆放,并张贴警示标识;仓库地面采用环氧地坪漆涂刷;危废底部设置托盘;危废仓库已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措施。危险废物委托******公司进行收集、贮存;2、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3、设置一般固废堆场,位于2F,面积约为20m2一般工业固废委托******公司处置。 |
| 1 | 本项目需建设容积不小于72m3的事故应急池。根据调查,本项目所在****创业园已建一座200m3的事故应急池,可满足本项目事故应急需求,故本项目无需设置事故应急池。 | 本项目所在****创业园已建一座200m3的事故应急池,配套有相应的应急阀门、应急泵等设施。****园区已建事故应急池,可满足本项目事故应急需求。 |
| 依托出租方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经厂区废水治理措施处理的生产废水共同纳管输送至**市******公司处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出租方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经厂区废水治理措施处理的生产废水共同纳管输送至**市******公司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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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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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OCs1.848t/a,替代削减比例为 1:1,削减量为 1.848t/a,烟粉尘 0.803t/a,需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COD 及氨氮需进行排污权交易,COD 替代削减比例为 1:2,削减量为 0.302t/a;氨氮替代削减比例为 1:2,削减量为 0.016t/a。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VOCs、烟粉尘已在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COD及氨氮已通过排污权交易获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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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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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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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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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