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26日-2026年10月3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审批
浙江-嘉兴-海盐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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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成文日期:

2026-11-02


组配分类:

环境保护监管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环境局**分局

2026年10月26日-2026年10月3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11-02 08:59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决定时间

批复文件

1

关于**盛****公司年产10万吨线材及智能立体仓储技改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嘉环盐建〔2026〕134号

2026年10月27日

嘉环盐建〔2026〕134号 盛信.pdf

2

关**炀精密****公司年产3000吨8.8级及以上紧固件技改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嘉环盐建〔2026〕135号

2026年10月27日

嘉环盐建〔2026〕135号 洪炀.pdf

3

关于**固达****公司年产2万吨汽车零部件技改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嘉环盐建〔2026〕136号

2026年10月28日

嘉环盐建〔2026〕136号 固达.pdf

4

关于******公司年产8000吨8.0级及以**强度螺母技改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嘉环盐建〔2026〕137号

2026年10月30日

嘉环盐建〔2026〕137号 花火.pdf

5

关于******公司年产21200吨肉类制品技改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嘉环盐建〔2026〕138号

2026年10月30日

嘉环盐建〔2026〕138号 青莲.pdf

公告期为2026年11月2日——2026年11月10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5)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