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26年10月30日上午10:00开始(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n/)在线公开拍卖以下标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市**区姜山镇井亭村定桥路177、179号工业房地产5年租赁权,建筑面积合计约7805.50平方米。5年内各年度租金标准相同,不递增。租金按年支付,实行先付后用原则。租赁履约保证金15万元。起拍价:150.6393万元/年,拍卖保证金:15万元。
二、竞买资格:失信人员和失信企业不得参与竞买(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三、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用有保留价的网络增价拍卖方式。若标的物仅有一人报名参拍,只要该竞买人在保留价或以上价格出价,即可成交。
四、标的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10月28日下午3时止,在标的物所在地展示,****公司预约。
五、报名须知:有意者请于2026年10月28日下午4时前按规定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n)上注册、办理网络报名手续、上传《看样确认书》原件至中拍平台审核。并于2026年 10月29日下午4时前将拍****公司(户名:****;开户行:****银行**鄞东支行;账号:940********000000442)。资料不全或资格不符者将无法通过审核。本公司声明不提供统一的竞价场所和竞价工具。
六、特别提示:
1.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标的物不得转租,不得经营对周边环境及居民有影响的行业,不得存放易爆品、危险化学品等,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不能产生噪音、污****政府要求的排放物;
2.租金所涉及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租赁税等一切税费均由承租人承担,租金发票开具前承租人应预先支付税费;
3.标的具体用途须符合规划、**、卫生、消防、城管、环保等部门的限制和业主整体规划的要求,是否符合要求请自行向各部门及业主方确认;
4.租赁期间,如因政策性拆迁或集体经济组织改革需要资产出售或政策因素或相关部门要求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终止合同,委托人可提前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和赔偿费用。竞买人在拍卖时须考虑上述风险因素,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七、 咨询电话: 0574-****6919 137****1925
八、公司地址:**市**区前**路750号
九、监督单位:宁****人民政府
未尽事宜详见发布于中拍平台的网络拍卖竞买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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