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经营合同预中标的提示性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31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证券代码:601567 证券简称:三星电气 公告编号:临2026-074
****
关于经营合同预中标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公司(以下简称“三星智能”)于近日在****2026年营销项目第二次设备公开招标采购、2026年营销项目第二次设备(智能融合终端)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中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预计合计中标总金额约为23,571.57万元,现将预中标情况公告如下:
一、预中标的主要内容
1、2026年营销项目第二次设备公开招标采购
****于近日在其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cn)公告“****2026年营销项目第二次设备公开招标采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编号:****),公司及三星智能为中标候选人。
根据公示内容,公司及三星智能为此项目A级单相智能电能表、B级三相智能电能表、C级三相智能电能表、高端智能电能表、专变采集终端、充电设备的中标候选人,根据公司预中标数量及报价测算,预计中标总金额约为21,343.32万元。
本次中标公示媒体是****电子商务平台,招标人是****,其他详细内容请查看****电子商务平台:
https://ecp.****.cn/ecp2.0/portal/#/doc/doci-win/261********49220_201********71107
2、2026年营销项目第二次设备(智能融合终端)公开招标采购
****于近日在其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cn)公告“****2026年营销项目第二次设备(智能融合终端)公开招标采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编号:0711-260TL****2019),公司为中标候选人。
根据公示内容,公司为此项目智能融合终端的中标候选人,根据公司预中标数量及报价测算,预计中标总金额约为2,228.25万元。
本次中标公示媒体是****电子商务平台,招标人是****,其他详细内容请查看****电子商务平台:
https://ecp.****.cn/ecp2.0/portal/#/doc/doci-win/261********99238_201********71107
二、****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公司预中标金额约为23,571.57万元,交货时间需根据实际合同要求确定。上述项目中标后,****公司的经营工作和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但不影响经营的独立性。
三、预中标项目风险提示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及其相关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合同期限需根据实际合同要求确定,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567 证券简称:三星电气 公告编号:临2026-073
****
****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注:表中****公司****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包含年度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并非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以下简称“公司”)****银行****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银行****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为三星智能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额为30,000.00万元,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公司****公司,公司对其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拥有实际控制权,可有效防控担保风险。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6年5月15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经营目标和实际资金需求,****公司的银行贷款、承兑、保函、信用证、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及其他融资等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960,000万元的担保,其中为三星智能提供200,000万元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一年,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截至2025年度末,三星智能资产负债率为45.53%。该担保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以下简称“甲方”)
债权人:****银行****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最高债权本金额(人民币****00000.00,大写叁亿元整)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
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2026年10月26日至2029年10月25日(皆含本日)。为避免疑义,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也指债权确定期间。
保证方式:甲方的保证方式为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本合同第1.2条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上述范围中除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外的所有款项和费用,统称为“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不计入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上述范围中的最高债权本金、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均计入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
保证期间: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
1、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时,则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
2、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时,则甲方对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最后到期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3、前述“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包括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还包括依主合同或具体业务合同约定,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的资金需求,保证其稳健经营,本次公司为三星智能提供担保。****公司****公司,公司能够及时掌握被担保人的资信和财务状况,被担保方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担保总体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担保****公司合****公司,****公司提供担保,****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经营正常,上述担保风险可控。
公司本次对外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法》、《****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960,000万元,即为公司已批准的年度担保预计金额,占公司2025****公司股东净资产的83.28%;****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626,461.03万元,占公司2025****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4.35%。****公司对外担保授权总额范围之内。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6-10-31
候选人公示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经营合同预中标的提示性公告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