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经济带瓯江干流(市本级段)流域保护及修复工程-丽水市联城水系整治工程二期选址批前公示

审批
浙江-丽水-莲都区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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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经济带瓯**流(市本级段)流域保护及修复工程-**市联城水系整治工程二期选址批前公示

2026- 10- 30 16: 13

各有关产权人:

长江经济带瓯**流(市本级段)流域保护及修复工程-**市联城水系整治工程二期拟选址于联城路湾、金周区块,项目拟选用地规模4.1619公顷(详见附图)。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相关规定,现将拟选址红线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十天(自2026年10月31日至2026年11月9日)。如对项目选址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限内持证明利害关系的证据材料及本人身份证明(或法人身份证明)可向我局以书面形式提出反馈意见,并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方式:

**区北苑路192号****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联系电话:0578-****234。

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特此公示。

附:长江经济带瓯**流(市本级段)流域保护及修复工程-**市联城水系整治工程二期拟选址红线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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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30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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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