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成文日期: | 2026-10-30 10:10:12 |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告期为2026年10月30日至2026年11月6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港**港区白虎滩作业区
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市**县**江左岸,白虎滩枢纽下游815m处,**县**街道与紫港街道交界,徐村大桥上游。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主要产品及产量:**4个1000吨级泊位,泊位长度322m,岸线总长度为322m。预测年吞吐量120万吨,码头设计年通过能力210万吨,主要布置堆场、仓库、生产生活辅助建筑物以及道路、电力、管线、绿化等公用设施。
公众参与情况:环评编制期间,按规定以报纸公示、张贴公告公示、网上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该单位承诺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对报送的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实质内容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类型 | 污染源 | 主要污染因子 | 措施内容 | 预期效果/要求 | |
| 施工期 | 废气 | 施工作业和车辆运输扬尘 | 颗粒物 | 严格施工管理,车辆封闭运输、裸露地表及渣土覆盖、车辆和机械定期清洗、施工场地道路洒水降尘等措施、土石方湿法作业等。 | 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无组织排放要求。 |
| 车辆机械尾气 | CO、NOx和THC | 选用优质施工机械和燃料,做好车辆和机械维护保养。 | |||
| 疏浚淤泥恶臭 | 氨、硫化氢、臭气浓度 | 河道清淤根据施工统筹安排为干地施工,及时淤泥清运,运输遮盖运输。 | |||
| 疏港道路沥青烟 | 沥青烟、苯并[a]芘 | 加快施工时间,选择扩散条件较好天气施工。 | |||
| 废水 | 施工废水 | SS和石油类 | 施工机械车辆清洗废水设置沉淀池进行沉淀回用。泥浆废水设置泥浆废水沉淀池处理后回用,均回用于施工场地道路洒水降尘。 | 生产废水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道路清扫标准后全部回用场地道路洒水,生活污水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氨氮、总磷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 | |
| 生活污水 | COD、BOD5、氨氮、总磷、SS |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设置环保移动厕所,处理后排入就近市政管网。 | |||
| 其他措施 | / | 禁止在河道内排放废水和固废,禁止在河道内堆放施工材料、器械等,施工后对临时围堰进行拆除。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截排水沟和沉淀池对雨天地表径流进行收集处理。 | |||
| 噪声 | 车辆和机械噪声 | 噪声 | 选用低噪声机械及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序,合理施工布局,车辆减速慢行,非必要不鸣笛等。 | 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 | |
| 固废 | 弃方及疏浚淤泥 | 弃方及疏浚淤泥 | 疏浚污泥及石方优先**化利用,剩余弃****公司规划设置弃渣场。 | 贮存相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固废均合理安全处置,现场无遗留固体废物,无二次污染。 | |
| 建筑垃圾 | 建筑垃圾 | 建筑垃圾和装修垃圾尽量回收利用,不能的清运至当地指定场所。 | |||
| 含油固废 | 含油固废 | 施工区设置施工危废贮存库,产生的含油固废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贮存管理,然后交由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
| 废泥浆 | 废泥浆 | 废泥浆干化后用于陆域场地基础回填平整。 | |||
| 生活垃圾 | 生活垃圾 | 施工场地集中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 |||
| 生态保护 | 陆生生态 | 施工占地、陆生水生生态影响,动植物影响等。 | 严格施工范围,禁止占用永久占地范围外用地。加强宣传教育和施工管理,禁止破坏占地范围外植被和农田,严禁捕杀周边野生动物。紧邻永久基本农田区域设置隔离挡板。临时堆料场、堆渣场等设置临时挡护、截排水和防雨设施。做好表土剥离及绿化覆土恢复工作,加强水土保持。按照要求做好林地占用手续。做好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 无占地范围外的土地占用和植被破坏。区域生态系统稳定。 | |
| 水生生态 | 河道疏浚等尽量选择枯水期进行,陆域施工布设等远离河道。施工废水和固废等禁止排入河道中。合理河道施工强度,减少扰动范围。加强宣传教育,禁止捕杀鱼类。 | ||||
| 运营期 | 废气 | 作业机械及车辆废气 | CO、NOx和THC | 加强机械车辆的保养、维修;选用优质燃料,优先选用清洁能源车辆机械。 | 有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 运输扬尘 | 颗粒物 | 遮盖封闭运输,减速慢行,道路洒水降尘,车辆清洗。道路两侧绿化。 | |||
| 装卸、堆场及输送扬尘 | 颗粒物 | 优化装卸作业工艺,输送皮带机封闭,导料槽、装卸料、落料口、堆场等设置挡尘板、密闭罩、干雾抑尘等设施。 | |||
| 转运楼粉尘 | 颗粒物 | 转运楼转载点设置封闭集气罩和布袋除尘器,同时设置干雾抑尘装置。 | |||
| 食堂油烟 | 油烟 | 设置油烟净化器,通至楼顶排放。 | 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要求。 | ||
| 维护性疏浚 | 氨、硫化氢、臭气浓度 | 加强疏浚作业管理,严格疏浚范围,及时淤泥清运,运输车辆遮盖措施。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无组织排放要求。 | ||
| 废水 | 船舶含油污水 | 石油类 | 作业区不设置接收设施,****服务区进行处置。 | 合理处置。 | |
| 船舶及作业区生活污水 | COD、氨氮、SS、BOD5、总磷 | 作业区接收船舶生活污水,同作业区生活污水统一隔油+化粪池处理后纳管,进****处理厂处理。 | 生产废水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道路清扫及绿化用水标准后全部回用场地道路洒水和绿化用水,生活污水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氨氮、总磷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 | ||
| 生产废水 | SS、石油类 | 含油废水包括流动机械及机修间冲洗废、集装箱洗箱废水和车辆冲洗废水,油水分离后进入雨污水收集池,混凝沉淀+过滤处理后回用。含煤、矿污水、初期雨水和反冲洗废水进入雨污水收集池混凝沉淀+过滤处理后回用,均回用于场地、道路洒水和绿化洒水。设置雨污水收集池1000m3,油水分离设施2m3/h,混凝沉淀+过滤设施为50m3/h,回用中水箱。 | |||
| 噪声 | 作业及运输噪声 | 噪声 | 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风机水泵等设置减振、隔声等措施。加强管理,车辆减速慢行,非必要不鸣笛。加强绿化,减缓噪声扩散。 | 边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
| 固废 | 一般固废 | 布袋收集粉尘、废布袋、废水沉淀污泥、废过滤材料、维护性疏浚淤泥 | 包括布袋收集粉尘、废布袋、废水沉淀污泥、废过滤材料等均在一般固废贮存库贮存,定期由有处理能力或资质的单位处置。若产生维护性疏浚淤泥,则优先**化利用,不能利用的清运至当地规划渣场。 | 贮存相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固废均合理安全处置,现场无遗留固体废物,无二次污染。 | |
| 危险废物 | 废油、废润滑油、废含油抹布劳保用品 | 隔油产生的废油、废润滑油、废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在危险废物贮存库内贮存,定期交由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
| 生活垃圾 | 生活垃圾 | 作业区接收船舶生活垃圾,同作业区生活垃圾统一集中收集,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
| 生态 | 生态环境保护 | / | 加强绿化及地面硬化、挡墙、护坡等工程维护,减少水土流失。做好污染防治措施,减少污染排放影响。加强宣传教育,严禁工作人员破坏周边植被和捕杀野生动物。 | 区域生态系统稳定。无破坏植被及捕杀野生动物事件。 | |
| 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置措施 | 环境风险 | 按照要求落实相关风险防范措施,配备应急物资,并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管理,避免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 避免事件发生,环境风险可接受。 | ||
联系人:****环境局环评处张工
联系电话(传真):0570-****106
通讯地址:****花园东大道199****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