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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经研究拟定于2026年11月下旬(具体时间通知到申请人)****中心五楼会议室对《**县农村村民建房审批管理暂行办法》举行听证会。
本次听证确定听证会代表30名,由普通群众、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专家、乡镇(街道)代表、职能部门代表等构成,****作为组织方根据拟听证事项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情况,指定听证会代表。无正当理由不到场参加听证或在听证过程中擅自退出听证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另确定旁听席人员10人,按申请时间先后顺序确定。
一、报名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能够真实地反映意见;
3.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
4.热心公益事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
5.身体健康,能够按时参加会议。
二、申请方式
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在2026年11月2日至11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向****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地址:**县濛洲街222号农业农村局17008室
联系电话:0578-****329。
三、申请须知
申请人是公民的,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推荐的,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一份或授权委托书一份。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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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