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生产车辆采购项目
澄清公告1
我司于2026年10月28日发布了《2026年生产车辆采购项目公开询价公告》。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及市场情况,现对原公告部分内容进行澄清与更正。本澄清公告为原询价公告的组成部分,与原公告具有同等效力,如与原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现对“****2026年生产车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下载2026年生产车辆采购项目公开询价公告(10.29)(1).docx
)采购文件中作如下澄清/修改:
一、对“一、采购范围及内容”中“技术参数要求”的更正
1.整车尺寸:由原“▲”标注的区间范围调整为“★”实质性要求,修改为:长≥5350mm,宽≥1850mm,高≥1800mm。
2.货厢尺寸:由原“▲”标注的区间范围调整为“★”实质性要求,修改为:长≥1480mm,宽≥1500mm,高≥500mm。
3.发动机额定功率:明确要求为≥165kW。
4.轴距:要求由原“≥3300mm”调整为≥3200mm。
二、对“六、询价评审办法”中“技术及资信评分表”的更正
1.产品需求和偏离情况(18分):取消原“▲标注参数每满足1项得3分”规则。现调整为:峰值扭矩、胎压监测、倒车辅助系统每满足1项得4分(共12分);发动机额定功率 165—169kW得2分,170—179kW得4分,180kW及以上得6分
2.机构资质(10分):原两项评分规则修改为:
(1)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本项目销售授权得3分;授权中含售后服务授权的,加2分。满分5分,不提供不得分。
(2)投入本项目销售或售后服务的人员中,持有汽车维修工、汽车营销师、商用车销售服务、汽车售后服务管理师、机动****车行业相关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每提供1人得1分,最多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
三、对“七、合同关键条款”的更正
1.付款约定:修改为“合同签订生效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供的合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全部车款”。
2.交货验收:修改为“卖方应在收到买方支付的全部车款后1个月内完成交货;卖方交货时由买方组织验收,车辆及配置应符合询价文件要求,交货验收合格后双方最终办理车辆交接手续”。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572-****245
电子邮件:****@qq.com
请各报价人重新下载修改后的询价公告及响应文件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