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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524047Q | 建设单位法人:蒋狄希 |
| 王志刚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县浦坝港镇能源路1号 |
| 浙能台二电二期扩建工程项目配套码头工程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39-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G5532-G5532-货运**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浦坝港镇能源路1号 |
| 经度:121.708990 纬度: 29.016830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1-12 |
| 台环建(三)〔2024〕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524047Q001P |
| 2025-08-1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7355.2 |
| 1221.57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524047Q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监测中心 |
| 123********037721U | 验收监测单位:****监测中心 |
| 123********037721U | 竣工时间:2026-04-30 |
| 2026-06-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6-30 |
| 2026-09-2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10-2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公司官网 |
| 配套建设浙能台二电二期扩建工程项目配套码头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一座5万吨级卸煤码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在一期码头泊位西北侧**1 个5万吨级卸煤泊位,泊位总长258m,设计年吞吐量401万吨,年设计通过能力为近期470万吨/年,码头港池疏浚11.5 万 m3,航道疏浚62.4万m3,项目总投资37355万元。远期495万吨/年,主要是通过提高航道的水深提升航道运力实现,实施前需另行环评。 | 实际建设情况:在一期码头泊位西北侧**1 个5万吨级卸煤泊位,泊位总长258m,设计年吞吐量401万吨,年设计通过能力为470 万吨。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码头建设范围包括泊位、港池疏浚,接长一期码头皮带机,并增设一路带式输送机,依托一期不新增转运站。 | 实际建设情况:完成码头泊位建设和港池疏浚,接长一期码头皮带机,并增设一路带式输送机,依托一期不新增转运站。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严格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按环评报告结论,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值为:CODCr0.043t/a,NH3-N0.003t/a,颗粒物 26.920t/a。本项目实施后,全厂总量为CODCr0.057t/a,NH3-N0.004t/a,颗粒物 232.00t/a。由于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CODCr和NH3-N 不需进行替代削减;颗粒物备案。 严格执行污染防治措施。 (一)加强施工期污染防治。 1、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委托****处理厂处理;施工****电厂二期扩建项目的施工场地处理回用,不直接排放;施工船舶废水、生活污水由船载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收集处理后定期接收上岸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置。 2、废气。施工期采取施工场地、临时堆场及运输道路洒水抑尘和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严格控制废气的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施工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应满足《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应使用硫含量不大于0.5%m/m的船用燃油。 3、固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船舶生活垃圾上岸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船舶废机油和含油抹布由船舶收集后自行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疏浚物倾倒开展前应取得许可运至经批准的倾倒区。 4、噪声。施工期采取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机械作业时间、设立施工围挡等措施,施工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 (二)加强营运期污染防治。 1、废水。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码头生活污水、码头冲洗废水、码头初期雨水、运输船舶污水。码头冲洗废水、码头初期雨水收集经集中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运输船舶污水收集后定期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接收上岸处置,不在港区排放,码头前沿预留设置到港船舶污水接收池。码头生活污水经收集后委托********处理厂处理。污水清运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其它企业间接排放限值。****处理厂出水水质执行《****处理厂出水指标及 标准限值表(试行)》地表水准Ⅳ类标准。 2、废气。营运期废气主要为装卸粉尘、运输车辆废气及工作船舶排放的船舶废气。营运期加强管理,做好抑尘措施,废气无组织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固废。营运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船舶生活垃圾、陆域生活垃圾、船舶危险废物、沉淀池污泥和维护性疏浚产生的疏浚土。维护性疏浚前企业先办理倾倒手续落实疏浚土去向;陆域生活垃圾委托清运;船舶生活垃圾收集上岸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船舶危险废物收集上岸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沉淀池污泥由企业统一委托处理。建设单位需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建立固废台账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各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尽可能实现**的综合利用 4、噪声。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种机械、车辆、船舶等,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和机械,对皮带机等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装置,加强设备维护。尽量减少船舶鸣笛次数,禁止 夜间船舶鸣笛。营运期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a类声环境功能区的标准限值。 (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安排码头工程的施工期,尽量缩短工期,以最大可能降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合理安排生态补偿和生态修复工作。严格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主要环保措施落情况 1 水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1)码头设置围堰及集油坑,雨污分流。 (2)洗舱水、船舶含油污水及船舶生活污水等船舶污水均由船舶主体承担。**市乍浦****公司接收处置。 (3)生活污水收集后,企业委托****进行清运管理,最终运至**富春****公司进行处理。码头冲洗水、初期雨水等含煤雨污水,经收集后,依托一期工程含煤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项目已落实了环评中水环境保护措施要求。 2 大气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1)首先对作业现场加强管理,在大风天避免作业;降低卸料时的落差;抓斗运行中撒料主要为抓料过满导致,通过控制系统设置载荷量不超过抓斗设计容量的80%,进而减少抓料过满撒料的问题; (2)卸船机采取防泄漏措施,在卸船机设备落料口处设防风挡板+干雾抑尘装置+抑尘助剂组合措施; (3)在卸船机煤斗和皮带机落煤筒口、导料槽处设置水喷雾,进行微雾抑尘; (4)采用射雾器等设施对码头前沿卸船机卸料作业实施喷雾; (5)在码头、输煤栈桥等处进行定期冲洗; (6)在码头皮带机两侧设置挡风墙; (7)皮带机转接处依托一期码头已有的转运站,在转运站转接落料处设置无动力导料槽、密封罩、防尘帘等密闭设施,对布置有带式输送机的楼层进行密封;转运站内带式输送机头罩和无动力导料槽等处设置除尘抑尘设施,采用干雾抑尘。 (8)除需要与装卸设备配套装卸的区段外,皮带机已采取密闭措施,以防止粉外逸。 项目已落实了环评中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要求。 3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1)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码头设备维修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分区分类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项目已落实了环评中固废污染防治措施要求。 4 声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设备已尽量选用低噪声型号;输送泵、风机等机泵底座设置减振垫等弹性减振设置。企业已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加强管理。对于到港船舶要加强管理,尽量减少鸣笛。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做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要求,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尽可能降低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概率;加强油类物质泄露等环境风险管理,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响应措施;在风险事故发生后,须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有效控制风险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 严格执行“三同时”及排污许可制度。本项目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开展环境保护验收,取得排污许可证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 实际建设情况:风险物资及应急预案 (1)企业按照相关要求配备了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物资。 (2)企业于2026年9月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了修编并备案(备案编号:331022-2026-040-L)。在预案中分析了企业潜在的风险事故及对周边的影响影响,指明了应急物资及设施的分布,确定了应急报警、通讯、联络方法,规定了事故应急措施、人员疏散方法、应急抢险及救援措施、人员救治方法、现场保护及清洗等;并在应急救援预案中确定了事故分级响应、应急救援终止程序、应急培训计划、应急演练计划等。 企业已于2025年8月15日重新申领了排污许可证,包括二期扩建配套码头内容。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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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处理站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生活污水收集后,企业委托**市东汽物业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进行清运管理,最终运至**富春****公司进行处 理。码头冲洗水、初期雨水等含煤雨污水,经收集后,依托一期工程含煤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 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 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 限值》(DB33/887-2013)中的间接排放限值)后委托清运至**县 **富春****公司污水处理厂。 |
| 1 | 无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1)首先对作业现场加强管理,在大风天避免作业;降低卸料时的落差;抓斗运行中撒料主要为抓料过满导致,通过控制系统设置载荷量不超过抓斗设计容量的80%,进而减少抓料过满撒料的问题; (2)卸船机采取防泄漏措施,在卸船机设备落料口处设防风挡板+干雾抑尘装置+抑尘助剂组合措施; (3)在卸船机煤斗和皮带机落煤筒口、导料槽处设置水喷雾,进行微雾抑尘; (4)采用射雾器等设施对码头前沿卸船机卸料作业实施喷雾; (5)在码头、输煤栈桥等处进行定期冲洗; (6)在码头皮带机两侧设置挡风墙; (7)皮带机转接处依托一期码头已有的转运站,在转运站转接落料处设置无动力导料槽、密封罩、防尘帘等密闭设施,对布置有带式输送机的楼层进行密封;转运站内带式输送机头罩和无动力导料槽等处设置除尘抑尘设施,采用干雾抑尘。 (8)除需要与装卸设备配套装卸的区段外,皮带机已采取密闭措施,以防止粉外逸。 | 验收监测期间,码头边界无组织总悬浮颗粒物浓度为< 0.124~0.382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
| 1 | 无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a类标准 | 设备已尽量选用低噪声型号;输送泵、风机等机泵底座设置减振 垫等弹性减振设置。企业已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加强管理。 对于到港船舶要加强管理,尽量减少鸣笛。 | 2026年6月份开展了验收监测 |
| 1 | 营运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船舶生活垃圾、陆域生活垃圾、船舶危险废物、沉淀池污泥和维护性疏浚产生的疏浚土。维护性疏浚前企业先办理倾倒手续落实疏浚土去向;陆域生活垃圾委托清运;船舶生活垃圾收集上岸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船舶危险废物收集上岸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沉淀池污泥由企业统一委托处理。建设单位需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建立固废台账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各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尽可能实现**的综合利用 | (1)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码头设备维修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分区分类暂存,委托 有资质单位处置 |
| 1 | 合理安排码头工程的施工期, 尽量缩短工期,以最大可能降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合理安 排生态补偿和生态修复工作。严格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环境 监测计划。 | 缩短工期,降低对生态环 境的影响。已安排生态补偿和生态修复 工作。落实了环评报告提出的环境监测 计划 |
| 1 | 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环评报告提出的各 项风险防范要求,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尽 可能降低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概率;加强油 类物质泄露等环境风险管理,落实各项风 险防范措施和应急响应措施;在风险事故 发生后,须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 预案,有效控制风险事故造成的环境污 染。 | 按照相关要求配备了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物资,于2026年9月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了修编并备案(备案编号:331022-2026-040-L)。在预案中分析了企业潜在的风险事故及对周边的影响影响,指明了应急物资及设施的分布,确定了应急报警、通讯、联络方法,规定了事故应急措施、人员疏散方法、应急抢险及救援措施、人员救治方法、现场保护及清洗等;并在应急救援预案中确定了事故分级响应、应急救援终止程序、应急培训计划、应急演练计划等。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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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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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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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理安排生态补偿和生态修复工作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2025年开始逐年35万落实生态补偿金,分20年全部708万补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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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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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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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