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30日拟对建设项目(核与辐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1月2日-2026年11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环****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2-****567 传真:0572-****287
通讯地址:****服务中心(南林中路660号)1号楼2层H区228办公室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个人)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X射线实时成像检测装置**项目
****经济开发区向**路2188号4号楼1F
****
为满足经营业务需要,****在位于****经济开发区向**路2188号4号楼1F西北侧建设1****中心,并使用1台UNC160型X射线实时成像检测装置,设备最大管电压为160kV,最大管电流为3mA,为Ⅱ类射线装置。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本项目探伤铅房采用钢板及内嵌铅板对X射线进行屏蔽,采用钢板+铅板+钢板结构,主射线铅厚8mm,其余5面(含底面)铅厚5mm。已对本项目工作场所进行分区管理,划分为监督区和控制区,控制区设置相应的电离辐射警告标志;X射线实时成像检测装置设置门-机联锁装置、工作状态指示灯、声音提示装置、紧急停机按钮等辐射安全防护措施,本项目为辐射工作场所拟配备1台便携式X-γ剂量率仪、2支个人剂量计和2台个人剂量报警仪。在落实以上辐射安全措施后,本项目的辐射安全措施能够满足《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 117-2022)的要求。
2
**久立****公司**年产10000吨油气输送用复合管项目配套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省**市****工业园大焊管厂区复合管车间内
**久立****公司
**久立****公司镇西厂区大焊管厂区复合管车间内**2间探伤室(12#探伤室、13#探伤室),并在12#探伤室新增2台COMET450型X射线探伤机(定向机),最大管电压为450kV,最大管电流20mA;在13#探伤室新增2台HS-XY450型X射线探伤机(定向机),最大管电压为450kV,最大管电流5mA;均属于Ⅱ类射线装置,固定在探伤室内使用。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电离辐射:本项目运营期主要为电离辐射的环境影响,项目建设均已采取了针对电离辐射有效的防护措施。本项目设备的固有安全特性、探伤室的各项安全措施均满足《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117-2022)的相关要求。根据理论计算分析,本项目探伤室各种工况运行条件下,探伤室四周及顶棚的辐射剂量率满足《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117-2022)中相关要求。
本项目辐射工作人员及公众最大年有效剂量均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剂量限值”和本项目提出的年剂量约束值(工作人员5mSv,公众0.25mSv)的要求。
2、废气:本项目X射线探伤机在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臭氧及氮氧化物,根据设计方案,拟建探伤室内设置机械通风装置,设计风量1300m3/h,12#探伤室体积约为190 m3、13#探伤室体积约为187 m3,单间机房每小时最小通风换气次数为6次/h,风机拟设置在探伤室顶部,排气口位于探伤室顶部。臭氧及氮氧化物通过机械通风装置排放至车间,再通过车间通风系统将臭氧和氮氧化物排出室外。满足《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117-2022)中“探伤室应设置机械通风装置,排风管**口避免朝向人员活动密集区。每小时有效通风换气次数应不小于3次”的要求。
3、噪声:探伤室所使用的风机均为低噪声设备,其噪声值一般低于65dB(A),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很小。
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工作人员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2t/a,产生的生活垃圾依托厂区已有的环保设施进行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