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小镇一期一区块位于**市**县水头镇,西至五七省道,**经二路(规划道路),南至上溪大道(规划道路),北至环岛路(规划道路),总面积约为154512m2(232亩),场地历****工厂和农田使用,未来场地用地性质为商办用地。
场地环境初步调查在场地内及其周边区域发现如下潜在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源:
场地内历史上长期存在皮革加工企业,从事蓝矾皮的生产,在生产过程中鞣。革环节需用到有毒有害物质铬盐,其主要有毒物质六价铬具有致癌效应;此外,制革还用到一些有机化合物、染料、酸等,上述企业生产活动可能对场地内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
针对以上潜在土壤和地下污染情况,经过现场测量、初步采样和分析,结果汇总如下:
土壤样品pH范围为4.74~8.87,土样中重金属土样中重金属锌、铜、铅、镍、铬、汞、神、镉、六价铬、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指标苯酚、、菲、蒽、荧葱、芘、苯并[a]蒽、屈、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并(1.2.3-cd)、二苯并[a,h]蒽、苯并(g,h,i)、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邻苯二甲酸二乙酯、邻苯二甲酸二(2-二乙基已基)酯、总石油烃指标(C>16)有检出,但检测结果都低于《**省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中的商服及工业用地土壤风险评估筛选值等相关标准。
地下水样品的pH范围为5.77~6.76,部分地下水样品中重金属指标锌、砷、挥发性有机物指标1,1,1-三氯乙烷有检出,但检测指标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的III类水质标准值。
因此,该场地样品的检测指标符合相应的标准,该场地满足商办用地要求,可进入下一步开发利用。同时结合此次场地环境调查结果及本场地未来的土地利用规划,建议在后期建设施工过程中,对基础开挖、场地平整等挖出的浅层土壤做好安全防护措施,避免直接接触场地开挖出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