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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转发《****环境局等5部门关于**市实施非营运老旧中重型柴油货车淘汰更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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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有关单位和车主: 现将《****环境局 ******局 ****财政局 ****运输局 ****商务局关于**市实施非营运老旧中重型柴油货车淘汰更新工作的通知》(温环发〔2026〕2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可按照《通知》所附《**市非营运老旧中重型柴油货车淘汰更新补助申请操作指南》要求,****车行驶证注册登记地县(市、区)级生态环境部门申请补助,补助资金采取“限额管理、先到先得、用完即止”原则。 请各有关单位和车主相互转告,及时了解政策要求,按规定准备申请材料,在政策期限内办理老旧中重型柴油货车淘汰更新及补助申请。具体补助范围、条件、标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温环发〔2026〕29号文件及其附件为准。 地址:****大气土壤科(文**大峃镇华侨新村51幢1号104室) 咨询电话:0577-****5633 特此通知 附件:温环发〔2026〕29号+****环境局等5部门关于**市实施非营运老旧中重型柴油货车淘汰更新工作的通知.pdf **** 2026年10月29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