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29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审批
浙江-湖州-吴兴区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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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9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时间: 2026-10-29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30日-2026年11月5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环****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2-****607,****638传真:0572-****608

通讯地址:**市**区南太**苑**B幢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个人)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秀龙年产2万吨食品包装制品及片材项目

**市**区高新区**路4188号三一产业园13号厂房二楼

****

拟租赁高新区****基地13号厂房二楼约12191.48平方米,购置吸塑成型生产线、全自动印刷生产线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2万吨食品包装制品及片材的生产能力,预计可实现年销售收入2.5亿元,年税收6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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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废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送入附近河道;营运期****园区化粪池(TW001)预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DW001)******公司****处理厂)集中处理;循环冷却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定期添加损耗,不排放。

废气:营运期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尾气于2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共设置2套废气处理装置,均为二级活性炭处理工艺,风机风量分别为16000m3/h(南侧,DA001)、12000m3/h(北侧,DA002))。

固废:生活垃圾、沉淀污泥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包装袋、废过滤网分类收集****公司回收利用;废劳保用品、废活性炭、废油墨桶、废油桶、废抹布、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分类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妥善处置,均不排放。

噪声: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地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性的高噪声现象。高噪声设备加设减振垫等减震设施。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