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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土保持法,行政许可法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的有关规定,2026年10月29日 我局接收了 1 个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现将接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2026年10月29日—2026年11月4日;共五个工作日。即日起,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内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联系电话(水保站):0572—****342; 行政许可窗口:0572—****393 传真:0572—****342
| 水土保持方案 | 建设地点 | 生产建设单位 | 水土保持方案 编制单位 | 接收日期 |
| **遗址公园旅游道路新改建工程 | 本工程位于**市安**境内,涉及天子湖镇和农科区。 | **** | ******公司 | ****1029 |
附件:
1、请示+**遗址公园旅游道路新改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图纸;
****水利局
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