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10-29 10:05 |
关于拟对****年加工2000吨金属件扩建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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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我局拟对****年加工2000吨金属件扩建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予以公告。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告日期内,向本局反映。
| 项目名称 | ****年加工2000吨金属件扩建项目 | |||||||
| 建设单位 | **** | 项目负责人 | 苏勇斌 |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 建设性质 | 新 | 改 | 扩 | √ | 投 资 | 300万元 | ||
| 建设地点 | **市沙门镇滨港工业城海昌路11号 | 用 地 | 租用面积5948.79m2 |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主要新增2条水性无铬达克罗浸涂生产线,加工金属件2000t/a,配套抛丸、超声波清洗工艺均依托现有设备;水性喷漆线增加2个人工补漆台,喷漆加工金属件量保持不变。扩建项目实施后全厂共计6条达克罗涂覆生产线(即4条水性无铬达克罗浸涂生产线、1条水性无铬达克罗喷涂生产线、1条油性无铬达克罗浸涂生产线)、1条水性喷漆生产线,金属件加工能力总计10000t/a(包括水性达克罗加工7500t/a、油性达克罗加工1500t/a、水性漆加工1000t/a)。 | |||||||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按规定以网站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公众参与期间未收到环保相关意见和建议。 |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
| 周边情况、敏感点、废水排向 | 项目评价范围内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最近保护目标为西北侧约280m的**佳园。 本项目清洗废水、喷淋废水、水帘废水经收集后委托****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进入******处理厂,经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海。 | |||||||
| 主要污染物 产生情况 | 1、 废水:包括超声波清洗废水、喷淋废水、水帘废水和生活污水 2、 废气:包括抛丸废气、达克罗涂覆废气和油漆废气 3、 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 4、 固废:包括废钢丸、集尘灰、涂覆废渣、清洗沉渣、废包装桶、废过滤棉和生活垃圾 | |||||||
| 主要污染 防治措施 | 1、废气 (1)达克罗涂覆废气:每条生产线拟建立相对密闭的涂覆室,浸涂工序进行时,涂覆室门关闭,废气通过抽风机排出,固化炉顶部设排气管收集。涂覆室和固化炉废气收集后合并采用“二级水喷淋”处理,6#水性无铬达克罗浸涂生产线废气处理后最终通过一根20m排气筒(DA006)高空排放,7#水性无铬达克罗浸涂生产线废气处理后最终通过一根20m排气筒(DA007)高空排放。 (2)油漆废气:油漆废气主要通过喷台收集设施收集废气,同时依托现有喷漆房密闭抽风换气。现有喷台油漆雾采用水幕帘吸收预处理,本次新增喷台采用干式过滤棉对油漆雾进行过滤预处理,有机废气废气收集后依托现有“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8)排放。 (3)抛丸粉尘:抛丸机运行时密闭,自带布袋除尘装置,抛丸粉尘经分别收集处理后合并,由一根20m高排气筒(DA009)高空排放。 2、废水 超声波清洗废水、喷淋废水、水帘废水经收集后委托****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进入******处理厂,经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海。 3、噪声 (1)设备选型时,优先选用噪声较低的设备。 (2)企业在进行生产时关闭门窗,夜间不生产。 (3)定期维护设备,避免非正常运行引起的高噪声。 4、固废 一般固废废钢丸、集尘灰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包括涂覆废渣、清洗沉渣、废包装桶、废过滤棉,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一、公告时间:( 2026年10月30日 ~ 2026年11月5日)
二、反映方式:本公告期间,你如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你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本公告期内以电话、传真、信件方式向我局反映。
三、联系方式:电子信箱:E-mail:****@163.com
电话:0576-****0599 传真:0576-****0599
通信地址:****中心****环境局**分局行政审批科 邮编:317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环境局
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