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健跳镇上街村沙头山脚周边土地出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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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健跳镇**村沙头山脚周边土地出租

招标公告

为提高村集体经济效益,经村委会研究决定,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现就**村沙头山脚周边土地经营权进行公开招租:

一、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位于**县健跳镇**村沙头山脚周边,本项目为整体捆绑租赁,不拆分、不单独承租,承租人须同时承租全部标的,包含两处相邻闲置场地,具体参数如下:A区块: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占地面积20.6亩;B区块:土地性质为坑塘水面,占地面积54亩(经讨论决定该标的物由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B区块临时用地的全部报批手续,取得临时用地审批文件,并将审批通过材料提交给村方。逾期未完成审批的,视为违约,村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一年押金)。租赁期限5年。标项四至为:**县健跳镇**村沙头山脚周边该地块**S503公路边界线为界;南至进山道路为界;西至松毛山脚为界,北至沙头山道路为界。投标人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等规定,遵守公序良俗等社会秩序。如需改变用途需经村方同意。(本次招标面积不再丈量,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投标人勘查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出租场地面积不再丈量,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本项目为一个标项。

二、承包期:

承包期为5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

三、承包标底价及承包款支付方式:

1、本次招标标底价为人民币880000元/年(A区块20.6亩*31709元/亩/年=65.32万元/年;B区块54亩*4200元/亩/年=22.68万元/年),A区块+B区块的年承包总价即为本次招标标底价。

2、承包款支付方式:租金实行先付后承租的原则,付二押一。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付清两年承包款和一年押金,并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第三年和第四年承包款在第二年承包到期前两个月内付清。押金在第四年承包到期前两个月内直接转为第五年承包款。

四、评标、定标办法:

1、本次招标以明底暗投方式进行,标底价为人民币880000元/年,取最高标为中标,低于标底价为无效标。如报价相同,则抽签确定一家为中标人。

2、如投标人不足三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则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

五、投标人要求:具有经营能力并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具备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工商营业执照企业法人。

六、投标保证金金额、提交时间及提交方式: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元),以现金方式提交。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部分承包款,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结束当场退还(不计息)。

七、报名、领取标书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及办法

(一)开标时间如下:

1、报名、提交保证金及领取标书时间:公历2026年 11 月 04 日下午14:00—14:30时前截止。

2、标书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公历2026 年 11 月 04 日下午14:50时。

(二)、报名、领取标书、投标地点:****艺术中心(峧头村)四楼会议室。

(三)、报名办法: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为法人的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如非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则需提供授权委托书(附件二)。以上要求提供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还。报名完成后递交投标保证金,领取一份投标书。

八、报价要求:报价必须为1000的整数倍,如报价不是1000的整数倍此报价作无效处理。标书金额填写大小写均可,如大小写不一致,则以大写为准。

九、合同签订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付清两年承包款和一年押金,并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如逾期未签订,取消中标方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另行招标发租。

十、注意事项

1、该项目A地块土地为建设用地,可从事相应的合法经营;B地块由中标人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并通过临时建设用地的相关审批手续,取得临时用地审批文件,并将审批通过材料提交给村方。逾期未完成审批的,视为违约,村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押金。如需改变用途需经村方同意。

2、地块原有硬化、构筑物现状交付,中标人负责日常维护,到期拆除清理。

3、中标人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全部经营风险、债权债务。必须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若存在违法经营行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与村方无关。

4、中标人经营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环保、噪声管理相关规定,做到无污染、无超标噪音,不得影响周边村民正常生活及农作物生长。若因中标人经营行为造成污染、噪音扰民等问题,由中标人负责立即整改,并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费用、处罚及法律责任。

5、租赁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民事纠纷、人员及财产赔偿、拖欠工人工资等所有问题,均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村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6、如遇村方建设,需收回部分建设用地,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村方退回未到期被征用部分建设用地的已付租金。

7、合同到期后土地上的不动产无偿归村方所有,其他货物杂物等应在到期前全部清空并完好交付给村方。

8、租赁期间,遇****政府收回本项目标的场地,村方已收取的但实际未履行部分的剩余租金予以无息退还,建筑物补偿费归中标人所有,场地及其他权益归村方所有,且村方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9、因地震、台风等不可抗力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结合实际协商处理,不可抗力导致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10、本公告解释权归村方,具体事项以签订合同为主。

11、本次招标代理费10000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付清。

十一、联系方式

招 租 人: **县健跳镇**村集体经济组织

联 系 人:包景祥

联系电话:134****6492

****公司:****

联系人:吴小蝶

联系电话:178****7611

**县健跳镇**村集体经济组织

****

******交易中心

2026年10月28日

2026.****.28**县健跳镇**村沙头山脚周边土地出租.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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