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散采购关于浙江省西苕溪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安吉段)施工图阶段编制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8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项目概况

**省西苕溪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段)施工图阶段编制服务****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cn(以下简称“政采云平台”);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11月18日09:00(**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省西苕溪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段)施工图阶段编制服务

预算金额(元):830000

最高限价(元):83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省西苕溪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段)施工图阶段编制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3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次采购为本工程施工图阶段全套技术服务,服务范围含工程测绘、岩土勘察、施工图设计、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含报审配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含报审配合),所有工作成果需满足主管部门审查、报批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备注:投标报价不得超预算,否则投标无效。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自合同生效之日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服务的供应商非中小企业的,资格审查不通过;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附件的格式要求在资格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同时具备条件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测绘(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6年11月18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cn(以下简称“政采云平台”);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8日09:00(**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cn)”实行在线投标及开标。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8日09:00

开标地点(网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cn)”实行在线投标及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财政厅****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财政厅****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1.供应商可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供应商可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采购当事人通过在线方式提出或受理询问、质疑、投诉的,即视为认可电子送达方式与邮寄送达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相关文书送**期以该文书到达采购当事人在政采云平台账户的日期为准。采购当事人应确保其政采云平台账户信息真实有效,并保持账户处于正常可用状态。采购当事人执行《****政府采购询问和质疑实施办法》(浙财采监〔2025〕11号)《****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工作规程》(浙财采监〔2025〕7号)等相关规定。

2.关于潜在供应商提起质疑投诉注意事项:(1)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采购文件提出质疑。(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初步证据认为质疑供应商权益未受到损害的,可要求其提供属于潜在供应商或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质疑供应商未按照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提供属于潜在供应商或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依据的,质疑事项不予处理。(3)经营主体明显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不属于潜在供应商。(4)质疑供应商未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而对采购文件提起投诉时,须提供能够证明采购文件中的问题直接损害其参与权的书面证据。若仅提供质疑内容而无实质性的权益受损证明,财政部门可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一条不予受理其投诉。(5)潜在供应商未提交投标(响应)文件,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处理。(6)(潜在)供应商通过提出质疑(投诉)、撤回质疑(投诉)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的,由**部门查处。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政府****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财政部、****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办公厅****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财政部、****总局****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财政部****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3)本次采购有关信息发布媒介 **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n 安**公共**交易网 http://www.****.com 4)采购代理费用 由中标人支付。5)本采购项目中标单位****政府采****省政府采购贷款政策,简称“政采贷”,具体内容可参阅《**财政“政采贷”办理指引》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安**昌硕街道云鸿东路 336 号

项目联系人:胡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0572-****879

质疑联系人:李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2-****9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安**递铺街道雾山寺路428号三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7****6363

质疑联系人:张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2-****101

3.****管理部门

名 称:****财政局

地 址:安****路**五区188号

联 系 人:采监科沈虹

招标进度跟踪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