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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互通连接线路口平改立工程、葫马线葫芦岙村段道路工程及通景道路配套工程施工监理
招 标 文 件
第一号补遗书
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3款的规定,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鉴此,发布第一号补遗书,本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县公共**交易平台(http://www.****.cn/col/col****736/index.html)并及时下载本项目补遗文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招标人:****
招标代理:****
二○二○年七月二十二日
**南互通连接线路口平改立工程、葫马线葫芦岙村段道路工程及通景道路配套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
第一号补遗书(共2页)
对招标文件的修改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修改为:
| 3.4.1 |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 (一)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汇票、电汇、转账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伍万元整 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递交方式: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已委****交易中心代收代付。 收款单位:****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 账 号:201********1188000377; 注:从基本账号缴纳 (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计息),其余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