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临检类诊断试剂集中采购配送及相关设备租赁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7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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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临检类诊断试剂集中采购配送及相关设备租赁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精神病院)
行政区域 **省 公告时间 2026年10月27日 18:5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6年10月27日至2026年11月18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00至12:00:00 下午:12:00 至 00至23:59: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 2026年11月18日 09:30
开标地点 **省**市**市金盖山路66****中心2号楼2楼开标区市本级开标室2(261)
预算金额 ¥12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瑶、张柳霞
项目联系电话 0572-****850
采购单位 ********精神病院)
采购单位地址 **省**市苕溪东路208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72-****317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地址 **市**区**路137号国贸大厦9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72-****850

项目概况

****临检类诊断试剂集中采购配送及相关设备租赁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1月18日 09:30(**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临检类诊断试剂集中采购配送及相关设备租赁项目

预算金额(元):****0000

最高限价(元):26.2%(试剂耗材)、1%(设备租赁)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临检类诊断试剂集中采购配送及相关设备租赁项目

数量:3

预算金额(元):****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本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备注:采购依据:临[2026]9025号,项目属性:货物类,项目已办理进口产品论证,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符合“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提供各证书复制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或公章]。
依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2022年修正版),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三类医疗器械)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二类医疗器械)。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6年11月18日 ,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 ,下午12:00:00至23:59:59(**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8日 09:30(**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8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省**市**市金盖山路66****中心2号楼2楼开标区市本级开标室2(26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可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供应商可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采购当事人通过在线方式提出或受理询问、质疑、投诉的,即视为认可电子送达方式与邮寄送达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相关文书送**期以该文书到达采购当事人在政采云平台账户的日期为准。采购当事人应确保其政采云平台账户信息真实有效,并保持账户处于正常可用状态。采购当事人执行《****政府采购询问和质疑实施办法》(浙财采监〔2025〕11号)《****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工作规程》(浙财采监〔2025〕7号)等相关规定。


2.关于潜在供应商提起质疑投诉注意事项:(1)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采购文件提出质疑。(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初步证据认为质疑供应商权益未受到损害的,可要求其提供属于潜在供应商或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质疑供应商未按照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提供属于潜在供应商或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依据的,质疑事项不予处理。(3)经营主体明显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不属于潜在供应商。(4)质疑供应商未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而对采购文件提起投诉时,须提供能够证明采购文件中的问题直接损害其参与权的书面证据。若仅提供质疑内容而无实质性的权益受损证明,财政部门可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一条不予受理其投诉。(5)潜在供应商未提交投标(响应)文件,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处理。(6)(潜在)供应商通过提出质疑(投诉)、撤回质疑(投诉)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的,由**部门查处。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向采购人(社会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政府****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采****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扶持政策、国产品价格扣除扶持政策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等相关规定,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二、****政府采购政策”。
(2)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六条的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政府采购活动。
(3)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章”、“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0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应当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人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4)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5)中标供应商融资途径: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可凭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台”网页(https://lvdt.****.com)或“政采贷”平台网页(www.****.cn)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0572-****590、“政采贷”联系电话:0572-****055、186****0797)。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精神病院)

地 址:**省**市苕溪东路208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叶美凤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317

质疑联系人:齐天白

质疑联系方式:0572-****5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路137号国贸大厦9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瑶、张柳霞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850

质疑联系人:蒋晓蕾

质疑联系方式:137****5012

3.****管理部门

名 称:****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 **市**区龙王山路518号

传 真:

联 系 人:程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2-****781

330599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4636;天谷CA 400-****-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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