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浙江翌集芯智能化系统集成有限公司集装箱系统集成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审批
浙江-嘉兴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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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集装箱系统集成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10-27 16:44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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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装箱系统集成项目

**省**市**港区创业路339号(******公司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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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属于**性质,拟租赁******公司部分厂房,设置气保焊机、自动焊机、折弯机、喷漆房等生产设备,形成年产集装箱系统集成600套的生产规模。项目总投资约5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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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按照环评报告及其批复的建议和意见落实好本项目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好“三同时”制度,确保本项目“三废”达标排放。

1.废气:统筹考虑加强全厂废气防治工作,提高项目装备配置和密闭化、连续化、自动化、管道化水平,从源头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项目废气主要为切割废气、焊接废气、打磨废气、喷漆废气、固化废气等。项目应根据各类废气特点,采取高效、可靠的针对性措施进行处理。数控切割废气、打磨废气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激光切割废气经自带除尘设备收集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焊接废气经移动式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喷漆废气、固化废气经密闭收集后,通过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等标准相关限值。

2.废水: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管网,污水收集处理系统须采取防腐、防漏、防渗措施。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废水纳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等标准相关限值。

3.噪声:采取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项目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账制度,规范设置危险废物、一般固废暂存设施,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尽可能实现**的综合利用。项目危险废物贮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项目产生的废漆渣、清洗废液、废包装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手套抹布、废切削液、含油边角料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并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报批手续,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严禁委托无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危险废物,严禁委托无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个人和单位处置危险废物,严禁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一般固废的贮存和处置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10月27日至2026年11月3日)。公告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申请听证。

联系对象:****环境局****开发区分局环评与排放管理岗

联系电话:0573-****8120

通讯地址:**省**市**港区雅**路520号三楼

编辑:(吴振浩)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