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经营招租项目
招 标 公 告
为便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县亭旁镇芹溪村集体经济组织经集体研究并经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将位于****承包经营权承包向社会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出租,凡具有承包经营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均可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项目位置:**县亭旁镇芹溪村
2.招租标的性质:权属属于**县亭旁镇芹溪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3.招租范围:本项目为****承包经营招租项目,位于**县亭旁镇芹溪村。(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投标人勘查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查,现场勘查由投标人自行勘查;投标人勘查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二、招租方式和办法
1.招租方式:公开招租
2.标底价:本次招标标底价为228000元/年。
3.承租包期:承租期为3年
4.承包款支付方式:承包款按照三期进行付款,第一期于合同签订前支付承包款,第二期于2027年 10 月 31 日前支付第二年承包款,第三期于2028年 10 月 31 日前支付第三年承包款,逾期则视为违约。
5.评标、定标办法:①、本次招标以明底暗投方式进行,取最高标为中标,低于标底价为无效标。在所有有效报价中,取投****一中标候选人,次高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如报价相同,则抽签确定一家为中标候选人,如第一中标候选人弃标的,则所交投标保证金没收,转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第二中标候选人弃标的,需重新招标。②、如递交标书投标人不足三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则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
三、投标人要求:(1)具有承租能力的单位或个人;
(2)投标人若为企业的,应具备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代码证;
(3)投标人为个人的,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责任能力;
四、报名、领取标书、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报名及领取标书时间:2026年 11 月 3 日上午 9 时00分至 9时30分止。
2)报名办法: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保证金 。
3)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1)投标人提交保证金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共计伍万元(¥50000元),可以参加投标,以现金方式密封完好现场提交。
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单位或个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5万元转为承包款。
4)递交标书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 11 月 3 日上午 9时50分。
5)报名、领取标书、投标地点:**县亭旁镇五楼开标大厅
五、报价要求:本次投标报价计算至佰元,不留拾元、元、角、分。如投标书中出现留有拾元、元、角、分则舍去取整佰数,不四舍五入。标书金额填写大小写均可,如大小写不一致,则以大写为准。
六、承包注意事项
1)其他承包相关条款参照以往承包合同。
2)承包者在承包期内未履行相应义务或者未按时支付承包款,****电站承包经营权,并且没收违约金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在承包期内,****水库需要加固清淤的,按年承包款除以365天,乘以实际施工天数,不计息退还承包款,不作其他任何补偿。
4)甲方如在承包期内单方面违约终止合同的,应加倍退回违约金。
七、履约保证金: 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
八、合同签订: 中标人应于公历2026年 11 月 10 日下午16点钟前付清第一期承包款(投标保证金抵作相同金额的承包款),并与招标人签订承包合同,中标人中标后放弃承包或不按时付清第一期承包款或不与招标人签订承包合同的,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没收,该土地转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如第二中标候选人放弃承包或不按时付清承包款或不与招标人签订承包合同的,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该水电站由招标人另行招标发包。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县亭旁镇芹溪村集体经济组织
联 系 人: 卢永军
联系电话: 136****7552
招标代理:****
联 系 人:孙梦娴
联系电话:0576-****0276
**县亭旁镇芹溪村集体经济组织
****
******交易中心
2026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