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昌县高新园区山支头村2020-4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的补充公示

审批
浙江-绍兴-新昌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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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山支头村2020-4号地块位于**省****园区山支头村,四至范围为:**山体空地,南至山体空地,西至山体空地(靠近杭绍台高铁隧道 ),北至山体空地(靠近南岩隧道 )。根据****规划局《****园区山支头村2020-4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书》,地块总用地面积为21180m2,用地性质规划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A1。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梁防治行动计划》等文件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历史上山体,目前是空地,地块内无工业生产活动,地块内各点位土壤样品中各污染物浓度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前期地块内未采集到地下水(浅层非承压水)样品,后经专家评审后于雨季采集并补测了地块内的地下水样品,且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中Ⅳ类水质标准限值、**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 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美国EPA通用筛选值中饮用水标准限值。

综上,本地块可以结束初步调查阶段的工作,无需开展后续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满足第二类用地中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A1的相关要求,可安全开发利用。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