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10月27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审批
浙江-湖州-德清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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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2026年10月27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时间: 2026-10-27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以下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8日-2026年11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环****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2-****471 、0572-****980 传真:0572-****072

通讯地址:**县武康街道千秋东街1****中心三楼生态环境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基于MOFs的新一代固态电解质材料中试项目

**省**市**县**镇**路7号

****

******公司

****基于MOF粉体材料广阔多用途应用前景,为推动试验成果转化,企业拟投资1000万元,租用**县**镇**路7号1000平方米闲置厂房,新增压滤机、胶体磨和鼓风干燥机等设备,实施基于MOFs的新一代固态电解质材料研发中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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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遵守国家、省、市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企业生产废水经调节pH值+混凝沉淀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粉磨包装废气经袋式除尘处理达标后排放,通过减振、降噪、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要求。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等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